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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境下的貸款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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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過去一年來整個貸款行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許多銀行紛紛倒閉,成千上萬的員工失去了工作。銀行開始縮緊銀根,加強貸款審核標準,收回房屋評估的權利,以前流行的不查收入的貸款已經幾乎沒有銀行願意做了。現在銀行不僅查收入,而且在過戶前一天還會核實借款人的工作狀況,確保借款人沒有被解僱。

房屋市場也出現了大的變化。現在市場上流動的許多房子是被銀行拍賣的房子,賠本拋售房也越來越多。銀行拍賣房因為房屋狀況差,許多人並不覺得它們划算。賠本拋售房因為原主人還住在屋裡,他們對房屋並沒有多大的損壞,現在這種買賣也被許多銀行接受,流通量日益增多。什麼是賠本拋售呢?它叫short sale,請您參考劉律師網站(www.attorneyliu.com)上曾經發表過的文章來瞭解銀行拍賣房和賠本拋售房之間的區別。賠本拋售房就是銀行同意屋主以低於他的貸款額的價錢把房子賣掉的房屋買賣。對屋主來說,這樣避免了房子被銀行沒收而造成的信用損壞,他們願意買賣成交成功;對銀行來說,因為房子被賣掉了,大部份貸款被還掉了,避免了以後銀行對房子進行沒收、拍賣帶來的各項費用,以及房屋空置帶來的損失,所以銀行也願意買賣交易成功。

隨著賠本拋售房的增多,一批從中謀利的中間商也隨之產生。最近出現了一些由加州來的「房地產投資」課程中介紹如何利用現有的房市來賺錢的講座,聽了我的客人的介紹後,我希望廣大讀者警惕這些快速發財致富的手段,以免被追查從事貸款欺詐行為。現在我想通過一個案例來介紹它們的一種操作方法。

客人A想買一幢賠本拋售房,拿到我這來過戶,經瞭解賣方並不是房屋的現有主人,他是一個第三方投資人,他與現有屋主簽定協議,有權代表屋主與屋主的銀行談判批准屋主以較低價錢出售該房屋,然後該第三方又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將房子賣給真正想買房的買主。我的客人是真正的買主,他與該第三方簽合同要以八萬七千塊買下這幢房子,他認為在這個價位買到這個房子也是一筆不錯的生意。原屋主通過該第三方溝通,讓銀行同意以六萬元賣出該房子,這位第三方投資人輕輕鬆鬆一倒手就賺了二萬七千塊,是這麼容易嗎?我通過十多年的律師工作經驗,在辦案初期就警告買主許多可疑之處,比如說賣方遲遲不告訴我屋主的真實姓名,還要求一定用他的律師過戶,銀行同意賠本拋售的批文也不交出等等。如果買方要借銀行的貸款來買這幢房子,但他沒有透露轉手倒賣的中間環節,一旦被銀行發現,銀行有權追訴買方從事貸款欺詐行為。因為買方銀行認為房屋只值六萬元,而非八萬七千元。哪怕買方沒有借錢,自己用現金買,賣方銀行也有權追訴買方及第三方投資者從事貸款欺詐行為。因為第三者並沒有向賣方銀行透露市場上還有願意出更高價的買家,第三者從中賺取的兩萬七千塊就是銀行多受的損失,銀行可以取消它當初願意賠本拋售的同意書,將已成交的買賣作廢。因為我的分析和建議,客戶A發現了這筆交易中的危險,取消了這樁買賣,避免了以後的訴訟之災,認為自己的律師費花得值得也滿意。賠本拋售交易是一個複雜而漫長的談判過程,中間涉及許多法律暗礁,找到自己信賴的律師保護自己的利益是一個花小錢省大錢的明智之舉。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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