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落馬洲6死車禍 司機認誤殺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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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落馬洲去年農曆年廿八發生的6死車禍慘劇,醉酒駕駛的中型貨車司機羅少權(42歲),日前在高等法院改認6項誤殺罪,案件昨日聆訊結束,被告判監6年。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早於16歲開始飲酒,近年最少每周5晚飲啤酒,但未試過飲至有醉意。被告事發前已經駕車超過20小時,當日原定與妻子準備註冊結婚,故前一晚與朋友飲酒。發生車禍前6小時,被告與朋友晚飯時,兩人合共飲了9支啤酒,之後駕車前往落馬洲方向,被告一直未覺得飲醉,故對發生車禍感到震驚,相信是錯誤估計自己的酒量。

辯方律師續指,被告的妻子一直抱病在身,不能工作,兩人育有的8歲女兒又有讀寫障礙,所以才會為生計長時間工作。

飲大量酒駕車等同駕壞車

法官要求律師在庭上讀出被告用中文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自己事發後心情久未平伏,感到非常後悔,覺得對不起死者的親屬。又指,一直自責希望作出補償,並會承擔所有後果,被告曾暗自到道觀為各死者設靈位拜祭。在車禍發生後一個月,被告開始信奉基督教,並到教會做義工。希望法庭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回報社會,並勸喻司機要引以為鑑,不要酒後駕駛。

法官判刑時說,相信被告有悔意,餘生都會記得自己害死6條人命,不過法庭要帶出一個訊息:車輛亦可以致命,飲大量酒駕車,等同駕駛壞車。被告明知不夠休息,仍然駕駛,導致嚴重後果,雖然相信被告重犯機會不大,但為保障道路安全,仍然吊銷他的駕駛執照,被告刑滿後可以再考牌。

死者家屬不滿判刑過輕

但死者家屬代表不滿判刑過輕,判刑沒有反映事件的嚴重性,失去阻嚇作用,被告未有被罰終身停牌,不能保障道路安全。一名戴上口罩的死者女家屬在庭外批評裁決不公平。其後,死者家屬代表聯同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紮鐵工會及工業傷亡權益會的代表,到律政司要求就刑期提出覆核。

事發在去年農曆年廿八(1月23日),5名扎鐵工人乘坐新界的士前往羅湖開工,準備完成工作後過新年,不料的士途徑落馬洲青山公路時,遭一輛中型貨車撞到,5名工人與的士司機死亡,而貨車司機其後證實酒精超標數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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