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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公僕身分考上機師 男子賠華航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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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黃進恭報導)王姓男子在公務員期間報考華航機師,經華航錄取,他卻隱瞞身分、向國安局辦理一年留職停薪,華航在王姓男子接受四個多月的教育訓練後,得知王姓男子仍具有公務員身分,因而將他解雇,並要求民事賠償,台北地院審理終結,王姓男子需賠償華航六十六萬多元。

王姓男子也真是厲害,本身是國安局人員,具有公務員身分,九十五年間報考華航機師甄試,在僧多粥少情況下又幸運考取,只不過他腳踏兩條船,卻付出不小代價。王姓男子考上華航機師,卻以家中剛有新生兒為由要求華航准許他暫緩報到,華航同意,雙方在九十五年簽署機師聘僱契約,華航認為王姓男子已合法從國家安全局離職,實際上卻是被告向國安局申請一年的留職停薪,明顯隱瞞自己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事後華航得知,但男子已接受四個多月的教育訓練,華航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王姓男子應付違約金及相關訓練費用六十六萬多元,雙方對簿公堂。

台北地院審理,被告辯稱當時向華航報到任職簽立機師聘僱契約時,並沒有故意隱瞞自己在國安局辦理留職停薪的事情。法官認為華航制定的機師聘僱契約規定,屬勞基法第七十條規定的內容,被告王姓男子有遵守的義務,也就是機師經簽妥聘僱契約如果因未滿服務年限離職且歸責於機師本身因素,需賠償離職前正常六個月的薪資總額的違約金外,相關訓練費用也要按比例賠償,台北地院審理終結,王姓男子需賠償華航六十六萬一千三百五十九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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