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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連方瑀母子本票 男子二審遭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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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男子許玉坤因友人詹晶仰被人倒債,協助詹晶仰偽造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妻子連方瑀的本票,並偽造連戰兒子連勝文背書印文,台灣高等法院判處許玉坤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再上訴。

許玉坤在民國85年間,就曾經多次因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罪遭判刑確定,但是在假釋期間,明知詹晶仰沒有取得連方瑀與連勝文的授權,竟受詹晶仰以「要持名人簽發票據向債主、家人表示,其有財力可清償債款」等說詞說服,兩人除了偽刻「連方(虫禹)」(偽刻印章刻錯字)、「連勝文」印章外,還偽製本票3張。

經詹晶仰妻子詹范鳳嬌發覺,報警處理後,台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將許玉坤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後將許玉坤起訴。

許玉坤到案後坦承並未取得連方瑀與連勝文的授權,但否認有偽造有價證券的犯行,並辯稱是頭腦不清楚才按照詹晶仰指示,填寫3張本票。但法官傳喚詹晶仰後,認為許玉坤與詹晶仰共犯偽造有價證券、偽造私文書,所辯稱的部分與事實不相符,尚難憑採。

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許玉坤在審理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參以許玉坤犯罪手段、動機、參與本案犯罪的程度與對他人造成危害程度等情狀,認為檢察官求處有期徒刑4年至6年稍嫌過重,因此判處許玉坤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再上訴。

詹晶仰部分,由於檢察官沒有將詹晶仰起訴,但是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詹晶仰也是共犯,且偵查中所言可能構成偽證罪,應由檢察官另行簽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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