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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1日電)去年受中國大陸毒奶粉事件影響,銷毀進口原料或相關產品的廠商,將可退還關稅。據了解,財政部已發函衛生署,相關廠商只要符合關稅法規定,可申請退關稅,最快本週對外公布。
去年受中國大陸奶粉含三聚氰胺影響,台灣多家廠商因進口含三聚氰胺的原料或產品,不得不將產品下架或銷毀,蒙受不少損失。
去年底行政院衛生署與財政部開會時,提出廠商是否可退關稅的構想,財政部也依關稅法第64條規定著手研議,近日決定退還關稅,最快本週對外公布。
關稅法第64條規定,已繳納關稅進口的貨物,若符合特定情形,可退還原繳關稅,其中之一是進口一年內因法令規定禁止其銷售、使用,在禁止的翌日起六個月內,原貨又運出口,或在海關監視下銷毀。
至於可以退回多少關稅?官員說,因為相關產品太多,數量很多,目前還無法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