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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聞局:郭冠英持G類護照 月底返台後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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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24日電)新聞局對駐多倫多辦事處一等秘書郭冠英作出免職處分,今天將發出免職令,新聞局人事室主任郭忠聖說,郭冠英目前持有的 G類護照將在3月底返台後繳回,並交領務局註銷。

郭忠聖接受中央社訪問指出,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遭新聞局考績委員會免職,對此,新聞局下午將發出免職令,預計郭冠英會在多倫多時間24日上午收到。

他表示,新聞局會把免職令的副本通知外交部,以此作為註銷郭冠英G類護照的處理依據。郭冠英的G類護照將在 3月底返台辦理離職手續後繳回新聞局,新聞局再轉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

領務局長羅由中說,除普通護照外,還有公務護照、G類護照及外交護照等3種護照。藍色表皮的外交護照是駐外人員派往邦交國時所持用的護照;綠色表皮的 G類護照,是駐外人員派往無邦交國家所持用具有外交性質的護照;咖啡色表皮的公務護照則是公務員出國或派駐無邦交國家所持用的護照。

他表示,外交實務上,無邦交國若不承認台灣派出去的外交人員具備外交身分,外交官只能持公務護照進入該國,不享有外交禮遇或外交特權。

羅由中說,以G字頭編碼的G類護照,則是無邦交國給予台灣駐外人員部分外交禮遇與外交特權的證明文件,台灣外交人員入出美國、加拿大、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就是持G類護照。

他指出,遭新聞局免職的郭冠英回國後應把 G類護照繳交並註銷。護照條例第17條規定,外交或公務護照的持照人任務結束回國後,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繼續持用外,應把護照繳交主管機關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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