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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地制法 考试院通过调整地方公务员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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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5日电)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考试院会今天通过第一阶段将先调高地方机关荐任第九职等以下相关职务的职等,约5000多名公务员受惠,人事支出将增新台币2亿9000万元,由地方政府负担。

考试院会讨论铨叙部提出的“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通盘检讨公务人员职务列等及警察官职务等阶,有关其检讨范围以及细部调整原则”案。

铨叙部长张哲琛会后表示,铨叙部研拟有关地方机关职务列等表修正案,是为配合立法院民国96年修正通过地方制度法,为免中央与地方职等出现失衡现象,修法后,明确将县市政府“主任秘书”职称改为“秘书长”、县市政府一级单位定名为“处”等。

张哲琛表示,铨叙部将提出地方机关职务列等表修正草案,报请考试院会审议通过后,最迟预计下个月将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的职务调整。

张哲琛强调,铨叙部依法调整职务列等表,这项修正不是铨叙部主动提出,而是依法配合调整。

不过,为考虑财政负担,张哲琛表示,铨叙部将分两阶段调整,现阶段只会调整地方机关荐任第九职等以下的相关职务,估计约有5000多人将会调高职等,人事经费支出将增加2亿9000万元。

张哲琛表示,2亿9000万元是由地方政府负担,是分摊在25个县市、直辖市。他举例,如果一名“八职等本俸一级”的公务员经调整职等为“九职等本俸一级”后,预计本俸与专业加给将增加5000多元。

张哲琛表示,第二阶段才会调整简任级以上高阶公务员的职等以及警察人员的官职,但必须在修改“公务人员任用法”、“警察人员人事条例”后,修法通过后,才会实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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