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011年新稅法 瓜分慈善捐款7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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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面對此次衰退,美國政府大力刺激經濟,致使今年財政赤字膨脹至1.85兆美元。為開增稅收來源,美國政府將與慈善機構爭利,計畫在2011年實施捐款抵稅率由35%降為28%的新規定,適用年收入25萬美元以上的家庭(單身20萬美元),估計屆時將瓜分慈善機構年度捐款70億美元。

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並身兼國家經濟研究局主席的費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3月25日專文分析,奧巴馬總統此一新提議,雖可使聯邦稅收每年增加70億美元,對富人的稅後所得與消費能力也影響不大,但此舉形同對捐款課稅,今後學校、醫院、醫學研究、藝文組織等慈善機構的經費將每年短少70億美元,對社會整體的負面衝擊遠大於政府稅收增加的效益。

據美國會租稅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估計,2007年200,000美元以上的美國民眾捐款抵稅額合計230億美元,若當時抵稅率降為28%,政府稅收可增加65億美元,慈善機構的捐款也將同時減少65億美元。

費德斯坦分析,據現行稅法,稅率接近35%的高收入民眾,每捐獻1美元就有35美分的減稅利益,因此捐款的實際損失是65美分。而根據研究,假設捐款的減稅利益增加10%,人們的捐款也會增加10%。因此,35%的減稅利益,也會讓人們增加35%的捐款。

同理,新規定將抵稅率由35%降為28%,將使1美元捐款的實際損失由65美分增加至72美分,損失增加10.8%,也將造成捐款者傾向減少10%的捐款。

舉例說,如果某人捐款給大學10,000美元, 在抵稅率35%的情況下,可扣抵稅額是3,500美元。若抵稅率降為28%,則同樣的捐款可扣抵稅額變為2,800美元。

以此推論,捐款成本增加10%,造成捐款金額降低10%,由10,000降為9,000美元,抵稅率28%,可扣抵稅額2,520美元。政府稅收可增加980美元(3,500-2,520),而此人減少捐款1,000美元,實質所得反增加20美元。

費德斯坦建議,美國政府應推行刺激生產力與經濟成長的長期策略,而非短視近利,與慈善機構爭奪社會資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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