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011年新税法 瓜分慈善捐款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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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面对此次衰退,美国政府大力刺激经济,致使今年财政赤字膨胀至1.85兆美元。为开增税收来源,美国政府将与慈善机构争利,计划在2011年实施捐款抵税率由35%降为28%的新规定,适用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单身20万美元),估计届时将瓜分慈善机构年度捐款70亿美元。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并身兼国家经济研究局主席的费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3月25日专文分析,奥巴马总统此一新提议,虽可使联邦税收每年增加70亿美元,对富人的税后所得与消费能力也影响不大,但此举形同对捐款课税,今后学校、医院、医学研究、艺文组织等慈善机构的经费将每年短少70亿美元,对社会整体的负面冲击远大于政府税收增加的效益。

据美国会租税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估计,2007年200,000美元以上的美国民众捐款抵税额合计230亿美元,若当时抵税率降为28%,政府税收可增加65亿美元,慈善机构的捐款也将同时减少65亿美元。

费德斯坦分析,据现行税法,税率接近35%的高收入民众,每捐献1美元就有35美分的减税利益,因此捐款的实际损失是65美分。而根据研究,假设捐款的减税利益增加10%,人们的捐款也会增加10%。因此,35%的减税利益,也会让人们增加35%的捐款。

同理,新规定将抵税率由35%降为28%,将使1美元捐款的实际损失由65美分增加至72美分,损失增加10.8%,也将造成捐款者倾向减少10%的捐款。

举例说,如果某人捐款给大学10,000美元, 在抵税率35%的情况下,可扣抵税额是3,500美元。若抵税率降为28%,则同样的捐款可扣抵税额变为2,800美元。

以此推论,捐款成本增加10%,造成捐款金额降低10%,由10,000降为9,000美元,抵税率28%,可扣抵税额2,520美元。政府税收可增加980美元(3,500-2,520),而此人减少捐款1,000美元,实质所得反增加20美元。

费德斯坦建议,美国政府应推行刺激生产力与经济成长的长期策略,而非短视近利,与慈善机构争夺社会资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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