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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失業當理由 提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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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景氣不佳,效應浮出檯面!新竹地院連續兩名一審被判刑的被告,接連以被裁員、待業無法負擔罰金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則都以原判決並無違法為由,將兩案上訴均予駁回。

竹市劉姓男子去年3月酒後騎機車撞上路旁小客車,自己骨折、腦震盪,一審還被地院判處罰金5萬元,得服勞役折算。

劉某不服上訴,聲稱原判決太重,自己念夜間部,後來被裁員,案發後就休學,無法承擔判決結果,盼能從輕量刑。

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所提理由,純屬個人經濟狀況,且均為原判決時就存在的情形,因此原審並無違誤,駁回上訴。

新竹縣鍾姓男子也因酒後騎機車且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檢酒測,又辱罵警員三字經,被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鍾某聲稱自己有憂鬱症,長期失業,原判決太重,希望能從輕量刑。二審法官調查發現,被告雖罹患憂鬱症多年,但近幾年來都有吃藥,且其他訴求均與案情無關,因此駁回其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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