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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表加收30元 淡水小黃被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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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德峰、郭顏慧/北縣報導〕台北縣淡水地區計程車按表運價加收30元,引發民怨,尤其短程乘客更痛罵「虧很大」;計程車運將認為平時空車率高,加收很合理,縣府交通局強調會考慮檢討加價空間及範圍,以平息民怨。


縣府將檢討偏遠地區收費範圍及方式,圖為招呼站的收費方式說明表。//自由時報

94年部分允許偏遠收費

台北縣政府為補貼偏遠地區計程車業者,民國94年時調整計程車收費方式,允許部份偏遠地區收費有不同於市區的計價標準,可比市區高,例如在淡水地區(最遠至竹圍捷運站 )搭計程車,依照跳表價可加收30元,等於起跳價100元,夜間加成則是加50元;瑞芳火車站至九份150元,至金瓜石200元,至十分寮400元,至雙溪500元;烏來地區覽勝橋旁台車站至纜車站200元,至內洞森林遊樂區300元,至捷運新店站500元。

短程也加收 乘客怨虧大

這種收費方式讓許多乘客感到錯愕,淡江大學許姓學生說,距離遠多收錢就算了,但從淡水捷運站到學校才2公里,也要加收30元,很不合理。

有張貼公告 運將非擅加

聽聞乘客抱怨,捷運淡水站排班的林姓司機說,現在生意越來越難做,有時排一上午才載到一位客人,若從市區折返還好,路上可以碰碰運氣再多載客,要是從山區海邊折返,回程幾乎都是空車,加價30元有何不可?況且在招呼站及車上都張貼公告告知,並非擅自加價。

縣府交通局長林重昌說,94年之前,淡水地區計程車收費採議價,常出現司機漫天叫價及消費爭議,有鑑於此,縣府派員實地勘查,結果發現淡水地區因沿途觀光景點多,計程車「單向性」確實較其他地區高,考量回程多半是空車才決定調整收費,當初確實沒考量到短程旅客能否接受,將重新檢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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