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鄧永固案的無恥與隱情

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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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如今中國貪腐的面積之廣,程度之深,涉及人數之多,恐怕古今中外,無出其右。大面積、人數多、金額大的貪腐在中國蔓延橫行,皆拜我們這個沒有真正監督的政治制度和政府所賜,政治領域沒有真正監督和良性競爭,是腐敗蔓延橫行,無法遏止的真正根源。在一個變態的政治制度下,民眾只有被宰的命運,偶爾不服的,也就是舉報、上訪而已。舉報和上訪風險之大,等於把自己推向監獄。各級政府官員層出不窮地整治批評和反對他們的各界人士,其手段之豐富、抓人之迅速、整人的效率之高,都令人歎為觀止。最近的王帥、吳保全、鄧永固三案齊發,均是舉報當地貪官污吏的橫徵暴斂,而遭致各種災難。

鄧永固實名舉報高昇鄉退耕還林中的貪污腐敗問題,被蓬溪縣檢察院公訴機關誣為誹謗罪。從不告不訴的原則來看,從某種意義上講,公訴機關來起訴被告犯誹謗罪,真可謂滑天下之大稽。批評政府哪怕批評得不實,也永遠不構成誹謗罪,這是一個基本常識。若被批評的官員認為自己受到誹謗,應該自訴,同時應該允許中立的公檢法機關來調查鄧永固所舉是否屬實?真相不公開,不討論鄧永固所舉報的真相,公訴機關卻大包大攬地來替幾個被指為「敗類」的官員來開脫,違法袒護官員,看來蓬溪檢察院和其它許多檢察機關的官官相護已經很有水平,檢察機關熱愛官員熱愛到官員不起訴,卻要去代為起訴鄧永固的地步,這真可謂荒唐已極。像這樣明顯違法的舉動,檢察院卻在那裡知法犯法,也真是中國公檢法腐爛的一個縮影。

鄧永固舉報退耕還林已經很多年,給省、中央紀委寫信,並且將此事公諸於博客。沒有任何一級政府將他舉報的事實調查出來,並且公諸於眾,反而將他在新浪所開博客刪除,以便隱瞞事實,這是地方政府和官員們典型的做賊心虛。政府和官員們不應去阻擋和刪除於自己不利的信息,而是公開公正公平地將事實公諸出來,讓民眾和媒體監督。沒有真相,檢察院卻在沒有公訴誹謗罪資格的情形下,在沒有當事人告發的情況下,去定鄧永固犯誹謗罪,實屬典型的濫用職權。更為重要的是,我認為無辜判鄧永固誹謗罪,與他在512大地震後揭露蓬溪地方政府騙取地震救災款有關。地震救災款被挪用,這是一件人神共憤的事。當地政府為了不讓其繼續揭露其騙地震救災款,而用他舉報退耕還林中官員腐敗來治其犯「誹謗罪」,而讓其收聲,這才是鄧永固案背後的實質之所在。

鄧永固,我於地震後與他在1510網站有交往,他在那裡的網名叫「放眼望」。後來他發來一篇揭露蓬溪地方政府騙取地震救災款的文章和《蓬溪縣高昇鄉農民聯名抗議地方政府騙取地震救災款》,要求通過我的博客將其揭露出來。我發表這條消息後,有關方面人士曾聯絡,希望我將這條消息刪除,並且不再發表與此有關的文章。我說要我刪除博客文章,這是不可能的。我的博客從來不主動刪除東西,因為我寫文章都重事實、講證據、擺道理。鄧永固先生表示這消息絕對真實,而且還有百多農民簽名蓋手印指證政府騙取救災款的事,這是一個不容推翻的事實。一個小小的鄉林業員能拿到這麼多的農民簽名和手印,如果不是實情,何以能做到?地震救災款發放、地震救災款的申報中的貪污,絕不只蓬溪一地。許多地震相對較輕的縣,其災後重建款的虛報,使當地政府和官員獲得了許多好處,而民眾卻所獲甚微。誇大當地的受災情形,讓民眾成為他們爭取救災款的幌子,而中飽私囊。

如果用揭露地震救災款的虛報,而將鄧永固送進監獄,會使更多的人關注蓬溪地震救災款的情形,會使當地政府壓力倍增。於是當地政府便在公檢法的快速高效配合下,對鄧永固來個因舉報別的事而造成荒唐的「誹謗罪」,收進監獄,以達到一石二鳥的效果。請各位朋友注意,因在地震災後尋求真相而陷獄的不只有黃琦、譚作人,還有一位鄧永固。我籲請盡快無罪釋放黃琦、譚作人、鄧永固三人,以恢復他們的自由身。

──轉自《冉雲飛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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