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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提抗告補充 促高院撤銷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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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訊】 (大紀元記者林欣怡綜合報導)針對台北地院第3次延押案,前總統陳水扁昨日透過扁辦再度發布新聞稿表示,陳水扁以自己的名義再提抗告補充理由,內容為「枉法裁判」與「濫權羈押」兩部分,要求高院撤銷北院的羈押裁定。

前總統陳水扁幕僚王時思昨天表示,陳水扁已提出第三次延押裁定抗告補充理由,認為台北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與濫權羈押,要求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的羈押裁定。

「枉法裁判」部分,陳水扁表示,原羈押法第28條因人權觀念落伍,司法院大法官已宣告違憲,修正後的羈押法,受羈押被告與任何人接見的言語行狀,不可供做偵查或審判上的參考資料,看守所依法不應呈報檢察官或法官。

陳水扁指出,台北地院在羈押法修正後,明知法律,卻違法取得他的接見會客錄音,再違法使用錄音譯文作為延押裁定的理由,原裁定是枉法裁判,應予撤銷。

「濫權羈押」部分,陳水扁表示,台北地院對於國家所賦予的羈押權力,恣意妄為,故意不為正當行使,已然觸犯刑法濫權羈押罪。

陳水扁指出,原裁定隱射奚落他的健康狀況,毫無人權及人道觀念。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發起連署,本土社團發動黃絲帶運動聲援,皆為言論自由的範疇,應受憲法保護,但3位法官欠缺憲法意識,反而以此為延押理由,台灣簡直淪為警察國家。

王時思則表示,因公設辯護人所提的抗告,已送到台灣高等法院,因此,陳水扁以自己名義所提的補充理由,昨日直接送到高院。

此外,扁辦強調,陳水扁要對台北地院、台北看守所、法務部等機關提告部分,目前還在整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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