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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提抗告补充 促高院撤销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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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讯】 (大纪元记者林欣怡综合报导)针对台北地院第3次延押案,前总统陈水扁昨日透过扁办再度发布新闻稿表示,陈水扁以自己的名义再提抗告补充理由,内容为“枉法裁判”与“滥权羁押”两部分,要求高院撤销北院的羁押裁定。

前总统陈水扁幕僚王时思昨天表示,陈水扁已提出第三次延押裁定抗告补充理由,认为台北地方法院枉法裁判与滥权羁押,要求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台北地院的羁押裁定。

“枉法裁判”部分,陈水扁表示,原羁押法第28条因人权观念落伍,司法院大法官已宣告违宪,修正后的羁押法,受羁押被告与任何人接见的言语行状,不可供做侦查或审判上的参考资料,看守所依法不应呈报检察官或法官。

陈水扁指出,台北地院在羁押法修正后,明知法律,却违法取得他的接见会客录音,再违法使用录音译文作为延押裁定的理由,原裁定是枉法裁判,应予撤销。

“滥权羁押”部分,陈水扁表示,台北地院对于国家所赋予的羁押权力,恣意妄为,故意不为正当行使,已然触犯刑法滥权羁押罪。

陈水扁指出,原裁定隐射奚落他的健康状况,毫无人权及人道观念。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发起连署,本土社团发动黄丝带运动声援,皆为言论自由的范畴,应受宪法保护,但3位法官欠缺宪法意识,反而以此为延押理由,台湾简直沦为警察国家。

王时思则表示,因公设辩护人所提的抗告,已送到台湾高等法院,因此,陈水扁以自己名义所提的补充理由,昨日直接送到高院。

此外,扁办强调,陈水扁要对台北地院、台北看守所、法务部等机关提告部分,目前还在整理资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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