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審計部:政院補助地方公共建設有缺失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8日電)審計部今天公布決算報告指出,政府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編列新台幣583億餘元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建設計畫核有多項缺失;並建議,行政院宜回歸正常預算體制,妥訂補助原則。

審計部公布「中華民國97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報告指出,行政院以特別預算編列的34項計畫,僅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及國道8號銜接西濱公路道路工程等2項進度達100%。

審計部表示,故宮南院籌建計畫、苗栗客家文化園區計畫、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等3項,因計畫預算編列與實際進度脫節,或遭遇執行困難時未能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致預算支用大幅落後,經行政院評核其執行績效為丙等。

審計部指出,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數度變更,截至本年度止,執行率1.63%;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核有多項缺失包括內湖機廠儲車廠上方多用途使用區域興建停車空間及辦公室工程,未依契約確實施工;溢發新莊機廠工程用地補償費7414萬多元等缺失。

審計部指出,政府因應國際景氣變動,修正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增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編列583億4900多萬元及物價調整款85億元,執行結果核有多項缺失。

包括經建會以人口比例作為補助基準,未妥為衡酌地方建設需求的優先性,不利城鄉均衡發展;計畫細目尚未確定即先編列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不符計畫編列規定,遭立法院質疑限縮立院預算審議權。

審計部建議,行政院宜回歸正常預算體制,妥訂補助原則;對於行政院推估本計畫可提高0.45%的經濟成長率,但執行結果未如預期,致主計處兩度下修經濟成長貢獻率,未來政府研提擴大內需措施時,應建立妥適的計畫審查及核定標準,研議具體考核辦法,確保計畫實施效果並發揮舉債的最大槓桿效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