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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製素食須做5類標示 違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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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表示,7月1日起製造的素食品須依「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5種分類標示,否則將受罰。

全台吃素人口上百萬。吃素不只與人道有關,亦與環保救地球直接相關,全球素食人口正在增長中;顧及素食者食的權益,素食標示新規定已上路。

消保會組長劉清芳,以素食食品製造日98年7月1日起算,都需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蔥、蒜、韭、蕎及興渠)」等5種標示,供消費者選購參考。

她說,進口素食食品均須依新政策5分類標示才可上市販售;凡是標示素食餐廳,只能販售素食產品。

違規者已有法可罰。她說,素食食品倘未標示素食相關應標資訊,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並依同法第33條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素食標示不實者,違反同法第19條規定,依同法第32條規定,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

近年抽檢事件常傳出素食摻動物性成分。她說,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可依同法第31條規定,對業者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消保會另提醒吃素者,國外素食定義與國內不同,例如香港地區製造的素食,可能含第五種分類(即「植物五辛素」);日本素食成分可能含魚精、魚粉等魚類添加物,應閱讀成分標示再選購。


行政院消保會7日表示,7月1日以後製造的素食以「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5種分類,呼籲民眾購買素食產品應慎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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