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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產品新標示 桃衛局幫你來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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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中壢報導) 近來國民健康意識抬頭,吃素已不限於宗教信仰,健康也成為民眾選擇食用素食的考量因素。『吃素食』,分不同類型,大部分茹素的民眾主因宗教不殺生的緣故,不吃雞蛋、牛奶,或是刺激性的植物香料像是蔥、蒜、韭菜、蕗蕎、洋蔥等食材,但拜食品加工技術所賜,市售食品更多元化,不容易像以往能一眼看出該食材是否為其所忌食,故『食品標示』即成為消費者選購食品時重要依據。

在廣大素食消費族群積極反應下,行政院衛生署從9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素食產品新標示」的政策,所有素食類的產品不能再以「素食可食、齋素」蒙混帶過;舉凡自(98)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凡宣稱為素食之包裝食品,均須依公告之新規定,於產品外包裝上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五種字樣,讓素食民眾能清楚選購、安心吃。

桃園衛生局自6月26日起已針對縣內8家素食製造工廠抽查素食產品外包裝標示,共抽查119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均符合規定,衛生局吳成方局長呼籲,素食業者應遵守素食標示新規定,以免受罰。若業者宣稱為素食產品,結果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食品不得為不實之標示的行為,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製程品管不當有攙葷事證,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予限期改善,如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請食品業者務必遵守以上規定,以免觸法。

行政院衛生署擬訂「素食標示Q&A」,已張貼於食品資訊網/常見Q&A(food.doh.gov.tw)中,民眾如有問題,可至上述網站下載資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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