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士:植根於中國人靈魂深處的價值觀是什麼

——從周森鋒和何川洋說起

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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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最近有兩個熱議的話題,一個是被稱為最年輕市長的29歲的周森鋒,另一個是重慶高考文科狀元何川洋。說實話,現在才來談及這兩個話題,在網絡時代的今天,實在是有些晚了。各種評論似乎早已鋪天蓋地,再說就有些矯情了。好在我是把這兩個似乎不相干的事件放在一起說的,就算是有獨見吧!

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說,是基於他們共同的一個元素,做假。前者被曝光在清華大學研究生時靠抄襲論文取得碩士學位;後者是因將自己的民族改為少數民族(土家族),以期獲取20分的額外的高考加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周森鋒還在市長崗位上正常工作(至少到目前是這樣),與之相關的上級主管部門和清華大學至今沒有明確的態度;而,何川洋的是被曝光後,先是被當地招辦取消了20分的加分,後又被北大放棄錄取,相關的兩個單位可說是非常地高效。同樣性質的事情,官方與准官方——大學(連大學的檔次、地位都一樣)的反應如此不同,確有些意思。

我想(或許應該說是揣度),原因是身份和背景不同及出於相關單位的利益考慮。

周森鋒是在任的市長,雖然只是縣級市,但僅僅29歲就一路順風順水地升上來(並無什麼特殊政績),諳熟中國官場規則的人都知道,沒有特殊背景是不可能的,尤其,作為上級的湖北省襄樊市應更清楚他的經歷和背景。同樣,早已完全衙門化了的清華大學(中國的大學都很像衙門)自是深得要領的。所以,襄樊市和清華大學面對網民的質疑都緘口保持沉默。或者是不願意得罪這種實力人物,或者在等待更高層的指示。而清華大學遲遲不能公佈調查結果,則還有另一個原因,即:如果承認抄襲則會面臨下一步的決策——是否取消他的碩士學位,以及要應對網民對其他論文造假的質疑,那將可能引起連鎖反應。所以,權衡利弊,兩個相關單位都選擇「拖計」應變。

對於何川洋,重慶教委、招辦則無需顧忌太多,既然已被揭露,那就快刀斬亂麻盡快平息社會上的質疑,反正何川洋家也不是什麼「大貴」人家。這樣做還可做樣子給大家看,即便事態擴大,也完全可以掌控。同樣,北大也是出於類似考慮,放棄錄取何川洋並不會損失什麼,反而可以給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即:北大對這種造假者是絕不姑息的,雖然北大本身的學術腐敗和論文抄襲現象廣為人們詬病,但如此立牌坊的好時機斷是不能浪費的,況且,如果錄取反而會受到人們「無視作假」的譴責。所以權衡利弊,兩個相關單位都選擇「速決」以邀買人心。

官方態度如此,民間的反應也很值得思忖。對於周森鋒雖也有人認為對他應寬容些,但相對於對其批評和斥責來說,聲音顯得太弱了,批評的聲音幾乎一面倒;對於何川洋則有兩種觀點,一種當認為,他必須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畢竟17歲(據說他變更民族時15歲)已不算小,應該知道其中的厲害、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這不是他的錯(是他父母改的),他還是孩子,應該原諒他,反而批評北大不該這樣做,畢竟他的成績是擺在那兒的等等,有些甚至很同情。(具體評論就不贅述了)

對於前者,我不想多說了(已有很多評論了);對於持原諒和同情何川洋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說幾句,因為其反應了一個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

其實,同情何川洋的理由除了他是孩子之外,最主要的是認為他倒霉、這樣對他不公平,因為有情節更惡劣的並沒被查出,而且他的高分也很容易使人對他的境遇感到惋惜。

那麼,他真的僅僅是倒霉,自己沒有錯嗎?我認為不是,因為,17歲已不是不懂事的年紀了,有一定地判斷力了,即使退到15歲,同樣也明白改民族的目的是什麼。十幾年的書讀下來,這點是非判斷力不會沒有。中國有句古話:莫以惡小而為之。然而,受利益驅使和認為改民族沒什麼大不了的心態,他們選擇了做假。犯了錯就要承擔錯誤的代價,就應為自己的錯誤道歉、悔過。這不是倒霉而是懲戒。從何川洋後來所說的:「人生本來就充滿挫折,只不過,我17歲就碰上了」和「父親的錯是出於對我的愛,我原諒他」兩句話可以看出他並無悔過之意,一方面將錯誤完全推給父親,一方面僅僅把他看作一次挫折,似乎自己毫無過錯。為此不能不擔憂,現在的教育怎麼把人教得連最基本的善惡美醜都不分了。

取消加分和北大放棄錄取是對他的不公平嗎?對於那些沒有被查出作假的考生來說,他似乎遭遇了不公,然而對於那些遵章守紀的考生,尤其是那些毫無背景、家境不好的農村學子來說,卻是維護公平的正義之舉。我們應該呼籲的是,嚴查所有造假者,讓所有人都能在同樣公平的基礎上競爭,而不是對查出的所謂「倒霉蛋」給予同情。

如果這種同情是被認可的,那麼三鹿就應該是被同情的,因為在假貨氾濫的中國,它也是所謂「倒霉蛋」;再往下說,如果這種同情是被認可的,那麼林嘉祥、周久耕、鄧貴大……也是應該被同情的,因為在腐敗早已公開化的中國,他們也是所謂「倒霉蛋」。假設,有一天周森鋒因做假被免職、處分了,那他也是應該被同情的,因為在潛規則盛行並已成明規則的中國官場中,他也不過是一個所謂「倒霉蛋」……可是我們認為他們是應該被同情的嗎?顯然不會!

當然,有人會說,這是制度的錯,「好的制度使壞人變好、壞的制度使好人變壞」,不應該讓一個孩子為制度錯誤承擔責任。不錯,但有沒有想過,即使最壞的制度也不會公開宣稱,它允許、容忍人們造假、破壞它制訂的規章制度等等。我們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這個規則總不涉及政治,是很簡單的、不錯的吧!但是在中國卻並不簡單,我常常看到,很多司機在十字路口、人行橫道前,不是減速緩行,反而加大油門衝過去(尤其在紅燈剛亮的時刻),既不顧交通信號燈,亦無視行人安全,說句罵人的話:晚了這幾秒鐘,就搶不到孝帽子了!因此,我認為:制度之錯不是違反和破壞規則的藉口。

試想,如果大家都通過破壞規則「走捷徑」去尋求自己的利益,而將責任推給制度,甚至同情所謂的「倒霉蛋」會有什麼結果呢?我告訴你,這個結果就是我們今天生活的現狀。

本來這些話很不願意說,因為,說這種話會被人認為是偽道學、是宣揚「以德治國」等等,甚至會遭到所謂民主派唾罵。其實我是堅信「依法治國」的,恰恰因此,我才反對人們通過突破規章制度的限制,「走捷徑」以佔得先機,人為製造不公平。我認為,制度是人制定的,也是人執行的,所以即便是法治國家也不可能忽視人的因素。況且,制度是被動的、是死的,而人是主動的、活的。被動的、死的制度是無法適應主動的、活的人的,更何況世界上也沒有無懈可擊的制度。我們常常羨慕美國的制度,但是,美國的制度可能很不嚴格,漏洞很多。對於聰明的中國人來說,找出其漏洞並非難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中國人在美國破壞規矩的醜聞常有報導,以至於很多部門對中國人的審查都加強了。

當然,有人會說那些是小事,而且違規者已受到了嚴懲,只要根本的制度是好的,就可以避免。而那些人最終受到應有的懲罰,也正說明根本制度的意義。對此我亦不能完全認同,舉個例子,如:德國的「魏瑪憲法」。據說「魏瑪憲法」從紙面上來說是二十世紀最自由、最民主的憲法之一,「結構之嚴密幾乎到了完善的程度,其中不乏設想巧妙、令人欽佩的條文,看來似乎足以保證一種幾乎完善無疵的民主制度的實行。」可最具諷刺的是:就是在這樣一部憲法的呵護下,德國培育出了希特勒這個納粹獨裁者,他造成的災難是二十世紀人類最大災難之一。這說明,再嚴謹的制度、法規也擋不住別有用心者對其踐踏和破壞。有人認為,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沒有走上與德國一樣的道路(當時美國正處於經濟大蕭條時期,各種思潮紛紛出籠,法西斯主義一度喧囂),是因為美國人有著植根於靈魂深處的自由價值觀,「骨子裡對自由的熱愛,使美國人哪怕在最壞的情況下都沒有喪失最後的清醒,沒有喪失對失去自由所帶來的惡果的警惕」(孫立平語)。

說這個話題,並不是簡單的道德說教,而是想強調遵守規則、防微杜漸的重要性,所謂:小錯不糾必釀大禍!今天我們認為何川洋們冤枉,明天就會覺得周久耕們倒霉;今天我們覺得自己不走捷徑會吃虧,明天就會因別人破壞規則成為「倒霉蛋」。

令人感到悲涼的是,我所擔憂的正是當今的現實。說句不好聽的話,雖然大家都在罵貪官污吏、反腐敗,但對貪官污吏並不是發自內心的憎恨,實際上更多的是:嫉恨。「反腐敗」反的不過是:自己沒腐敗!

如果說,植根於美國人靈魂深處的價值觀是:自由。如果確有一種反映國民性的價值觀,那麼,我想問一下:植根於中國人靈魂深處的價值觀是什麼呢?難道是自利嗎?

──轉自《俗士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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