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法官訴狀副本上寫「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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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近日,廣西欽州一原告到法院查閱案件材料時,發現有人在訴狀上寫下「狗日的」等不雅字眼。經查,這是欽北區法院一名副庭長所為。

據重慶晨報8月26日報導,去年,欽州市民陸女士與南寧一家公司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後,把對方告上了法庭。此案由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審理。

陸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是她的委託代理人。李先生說,去年12月初,法院下達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對方賠償1400多元,這與他妻子當初的要求相差甚遠,妻子不服,表示要繼續上訴。

去年12月8日,李先生到法院查閱案件材料時,在一份起訴狀的末頁,看到有人在空白處寫下了兩行文字。上一行寫著「狗日的」字樣,下一行則寫著「沒有需要補償的義務、事項和理由」字樣。

李先生說,這兩行字寫在他妻子的簽名旁,顯然是「以文字形式公開謾罵和侮辱」。同時,聯想到一審判決的結果,夫妻倆認為,有人誤導和左右了此次判案。時候經調查,該不雅字是該庭一名揭姓副庭長所寫。

今年7月,李先生夫婦向欽北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廳長蘇、揭姓副庭長兩人公開登報賠禮道歉。但遭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8月24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稱,經查,訴狀副本上的不雅字眼的確是揭某所為。揭某承認這些字是「隨意寫的,沒有任何意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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