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機密文件揭密 中情局海外拷問人犯惡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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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6日法新電)有關偵訊人員如何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海外秘密監獄中偵訊所謂高價值人犯的第一個具體圖像,本週隨著數十件原為機密但現已解密文件的公布而曝光。這個圖像令人不寒而慄。

一名人犯可能被迫戴著手銬,幾乎全裸體的一連站好幾天不准睡覺。如果這還不能擊潰他的意志,在這些秘密的監獄中,審訊人員還有其他手段。

設立這些「黑色地點」(black sites)的唯一目的是希望從這些被美國拘留的某些最高階恐怖嫌犯口中取得可能有價值的資訊,而且對於應如何審訊這些嫌犯也有一套明確的理論。

當時在為總統提供法律諮詢意見的「法律顧問辦公室」(Office of Legal Counsel)擔任資深律師的布萊德柏利(Steven Bradbury)說:「這項計劃的有效性繫於應用這些偵訊技巧之初,即讓人犯相信他必須仰賴審訊者,他無法控制自己所處的情勢。」

這項2007年的備忘錄是創立一項計劃的紀錄內容之一。這項計劃在2001年9月11日恐怖攻擊事件後不久由布希總統政府制定。

它包括制定所謂的加強審訊技巧,並可以日益嚴厲的手段對付那些此長期拒絕提供訊息的人犯。

有時是來自私人保全公司,有時是來自中情局本身的審訊人員獲得授權可以打人犯耳光,迫使他們處於不安的緊張姿態,並且連續11天不讓他們睡覺。

如果這樣還沒有效果,他們還可以在人犯的脖子上繫上項圈,並在加上皮帶後一再掄轉人犯去撞牆。

他們還可以強迫嫌犯進入一個黑盒子裡,讓他們在裡面一待18個小時;如果還需要增加壓力,審訊人員可以把一些昆虫加在盒子裡。

但如果所有這些都無效,他們就動用水刑:審訊人員將人犯綁在一條板凳上,讓他的腳高於頭部,用一塊布緊緊的貼住他的嘴巴和鼻子,然後將水倒在他的臉上。

一份2004年中情局督察長報告談到這項方法時說:「切斷空氣流通20到40秒,這個方法就可以讓人犯產生將溺死和窒息的感覺。」

根據本月24日公布的這項報告,人犯在獲許「作3到4次深呼吸」後,水刑可以又重新開始,全部過程可能長達20分鐘。

這項報告說,即使已獲准使用這些審訊技巧,審訊人員還是常常逾越規定。(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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