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鐵匠:高房價背後的中國特色

杜鐵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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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中國的房價之高有目共睹,居者有其屋已經成了絕大多數中國人的奢望。國際上衡量房價是否存在泡沫主要有兩個標準:房價收入比和租售比。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按照國際慣例,房價收入比的合理區間在三到六之間,超過六就說明房價存在泡沫。中國各地的房價收入比普遍在十以上,老百姓要不吃不喝工作十年才能買得起一套房子。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價之間的比值。國際上用來衡量一個區域房產運行狀況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為一比三百到一比二百之間。如果租售比低於一比三百,意味著房產投資價值相對變小,房價存在泡沫。中國各地的租售比普遍低於一比四百,如果買一套房子用於出租的話要三十多年才能收回成本。

按照國際標準,中國的房價當然是高得離譜了。但中國有一些其他國家所沒有的中國特色,所以能維持住這樣離譜的高房價。

高房價背後的第一個中國特色:獨生子女政策。

現在的高房價很大程度上要感謝從八十年代開始的獨生子女政策。獨生子女政策使六個人的收入供養一套房子成為可能。

八零後的獨生子女結婚買房,一般是由雙方父母出首付。然後夫妻共同工作還貸款。買一套房子,首付掏空了父母多年的積蓄,分期付款則透支了自己未來二三十年的收入。按揭買房後,人成了房子的奴隸,不敢消費,不敢生病,不敢生孩子,也不敢在孩子教育上投資。工作時戰戰兢兢,生怕失業後還不起月供房子被銀行收回。這樣辛辛苦苦打拚二三十年,獲得的也只是一套房子七十年的使用權而已。據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透露,現在中國大多數房子的建築質量只能撐三十年,因為許多黑心開發商為了牟利在建造過程中偷工減料。三十年後(也許還不到三十年),這些房子都要推倒重建,再次為拉動 GDP做出貢獻。

高房價背後的第二個中國特色:土地國有(官有)

中國的土地是國有的。和別的自然資源一樣,土地在名義上是全民所有。可在公權缺乏制衡的情況下,任何國有的自然資源最後都會變成官有,成為一部分當權者斂財的資本,土地也不例外。開發商要造房子,首先要向地方政府繳納一大筆土地出讓金。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自然希望土地出讓金越高越好。地價和房價的關係就像麵粉和面包的關係,麵粉的價格上漲了,面包的價格自然要跟著上漲。地價漲了,房價自然也要漲,最後還是要轉嫁到買房者頭上,總之是老百姓倒霉。如果土地真的是全民所有,那為什麼老百姓在買房的時候要為原本就屬於自己的土地付錢?地方政府希望房價高,老百姓希望房價低,在中國這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

2009年初,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政府出台了四萬億投資拉動內需保增長的計劃,想通過寬鬆貨幣政策來刺激低迷的經濟。實際上光2009年上半年累計新增銀行貸款就已達7.37萬億元,為去年同期的2.3倍,預計09年全年的信貸總量將達到11.1萬億元。絕大多數貸款都流入了大型國企手中,而不是更有活力,能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的中小民營企業。因為國企原本就存在的嚴重產能過剩加上外部市場仍然低迷,國企拿貸款投資實體經濟往往要虧本,為了保值只好把錢投到股市樓市裡,這樣就進一步推高了房價。09年上半年,隨著政府放出天量信貸增加了通脹預期,房價也隨之大漲了半年,甚至超過了07年的歷史高位。在09年的土地招標中,國企屢屢喊出民營房地產商想都不敢想的天價。「地王」桂冠屢屢落到財大氣粗的國企頭上。原因很簡單,他們近水樓台先得月,從國有銀行那裡拿到了大量貸款。

考慮到中國國情,土地是國有的,銀行是國有的,國企也是國有的。他們名義上的主人都是全體國民,理應為全體國民的利益服務。可在現實中,國有企業從國有銀行那裡拿錢競拍國有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推高了地價,然後進一步抬高了房價。老百姓買房越來越困難。這是很荒唐的,簡單地說就是用原本屬於老百姓的錢炒房抬高房價來反過來剝削老百姓。本該為全民服務的國企所作所為什麼會損害它名義上的主人的利益,這是非常耐人尋味的。

開發商在造房子的過程中,還要向地方政府繳納五花八門的稅收。比如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這些稅收佔房價的10%以上,最後還是會被開發商轉嫁到買房者頭上。至於政府對這些稅收能不能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不是「取之於民,用之於官。」考慮到中國當前的政治制度,這就很難說了。

一部分人因為高房價受害,就有另一部分人因為高房價得益,高房價背後的第三個中國特色就是政府官員帶頭炒房。

現在公僕們非但不把解決人民的住房問題放在心上,反而個個利用手中的權力帶頭炒房,爭當抬高房價的急先鋒。中國的房地產業是官商勾結的重災區,近年來落馬的許多貪官都曾從房地產商那裡「低價買房」。有時開發商甚至直接把房子送給貪官,讓他們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開放房地產鋪平道路。

2009年8月13日,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處原處長陶建國因貪污受賄受審。據悉,陶在當職期間,先後收受多家房產公司賄賂款共106萬元,以及價值1379萬餘元的29套房產。行賄陶建國的開發商之一洪某出手很「大方」,前後送了29套房產和69萬元給他。29套房產中除了一套聯體別墅陶建國自住外,還有26套商舖和2套住宅。陶建國樂滋滋地當起了「地主」,將這28套房產悉數出租,每個月收收租金也賺得盆滿缽滿。」案發後,陶建國獲得了一個「炒房處長」的綽號。

除了「炒房處長」,還有「炒房區長」,2009年2月3日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原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康慧軍,因其擁有24套房產而被人戲稱為「炒房區長」。這些房子多是從受過他「幫助」的房地產商那裡低價「買」來的。康慧軍的兒子在英國留學,於是許多房地產商以「壓歲錢」的形式把錢塞到了他兒子的手中。康慧軍之妻王孝交代,兒子在英國讀書所花費的12萬英鎊,至少有9萬英鎊為康慧軍「幫助」過的房地產商所提供。

2009年7月24日,溫州市委決定給予原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戴國森開除黨籍處分。戴國森案發後,辦案人員在搜查他家時發現,戴國森有十多本房產證。

既然許多政府官員手頭都有十套八套房子,試想他們會希望看到房價下跌到正常水平嗎?他們能不利用手中的權力繼續抬高房價老百姓就謝天謝地了。絕大多數中國人辛辛苦苦工作一輩子的收入也買不起一套房子,而這些貪官一次權錢交易就可以獲得幾套房子,老百姓能服氣嗎?能不罵貪官的祖宗十八代嗎?

保障國民的基本住房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民主國家,如果政府保障不了國民的住房權就很難在下次大選中獲勝。可在當今中國的政治體制下,政府的權力不受制約,誰也奈何不了它。就算它幹的再糟也不用擔心下台。「民不選官,官不為民。」只要政治體制不改,手頭沒有選票的中國人就只能年復一年地忍受高房價的折磨。

──轉自《自由聖火》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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