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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一審判決違法違憲 力拚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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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1日電)扁家所涉司法案件今天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陳水扁辦公室晚間批評一審判決是違法、違憲的無效判決,將建議以陳水扁名義上訴,力拚二審。

律師鄭文龍、陳水扁幕僚劉導、江志銘晚間在陳水扁辦公室召開記者會,由鄭文龍代為發表4點聲明。聲明中批評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是「違憲、違法無效的判決;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毫無證據報復性的判決;更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鄭文龍表示,面對這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籲請司法院大法官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在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盡速做出解釋,宣告換法官一事是違法、違憲。

另外,他說,一審宣判之後,陳水扁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水扁。

鄭文龍並以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與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兩項判決作比較。他說,兩項判決天差地別,馬案沒有換法官,為何扁案要換法官,司法史上沒看過這麼重要的案子換法官;馬案3名職員製作不實的工作獎金均獲判緩刑,扁案的馬永成與林德訓分別重判20年、16年。

他說,從扁案的判決新聞稿中,沒有看到任何有關陳水扁犯罪的積極證據;呼籲法官用證據說服,不要用情緒性的言語做報復判決。

鄭文龍並說,不了解審判長蔡守訓為何要將扁案訂於911宣判,911是恐怖分子賓拉登對美國發動恐怖攻擊,他不希望看到台灣的司法產生恐怖主義,產生賓拉登。

鄭文龍說,將盡速就判決內容與陳水扁討論後上訴,律師團強力建議以陳水扁的名義提出上訴。 凱達格蘭基金會執行長王時思說,最快下週一將安排律師與陳水扁會晤,決定上訴與往後的訴訟策略。

劉導也為昔日同事馬永成與林德訓喊冤說,兩人服務公職近20年,絕對沒有任何一毛公家的錢進入私人口袋,兩人被判重刑是政治鬥爭。

扁家4大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分別遭判刑2年6月、1年8月,黃睿靚獲緩刑5年;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獲免刑;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分別被判20年、16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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