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暉案
陳宇暉案第七名被告軍士范波克爾(Staff Sgt. Andrew Van Bockel)11月21日被北卡州布拉格堡軍事法庭判處降級、60天苦役並嚴厲譴責他作為上級在陳宇暉死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2012年11月22日
陳宇暉案第五位被告特種軍士柯蒂斯(Spc. Thomas Porter Curtis)8月27日認罪,被北卡州布拉格堡軍事法庭判處入獄3個月並降級到普通士兵。
2012年08月29日
陳宇暉案第三位被告參謀軍士杜加斯(Staff Sgt. Blaine Dugas)8月17日被北卡州布拉格堡軍事法庭判決﹐作為排長未能在軍中營造互相尊重、不分種族的風氣,對下屬虐待和欺辱陳宇暉的言行沒有予以制止。但是法官判定杜加斯其他3個指控不成立,包括「提供不實證詞」以及其它兩項瀆職。
2012年08月18日
陳宇暉案第二位被告特種軍士奧弗特(Spc. Offutt)8月13日在位於北卡州的布拉格堡(Fort Bragg,NC)的軍事法庭被判有罪。來自賓州格林威爾(Greenville,PA)的奧弗特因在陳宇暉被虐導致自盡案中犯有一項欺負、兩項虐待罪而被判入獄6個月、降級至列兵並以行為不良而被陸軍除名。
2012年08月14日
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案的主犯霍爾庫姆 (Adam M. Holcomb) ,上月底經北卡州布拉格堡軍事法庭陪審團判決,多項嚴重指控中只有虐待和攻擊兩項輕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0天,軍階降一級和罰一個月薪水。
2012年08月12日
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案的第一名被告霍爾康軍士(Sgt. Adam Holcomb)7月31日(週二)被判監禁30天,扣發一個月工資1,181元,軍銜降一級到下士。此前一天由10名軍人組成的大陪審團在位於北卡州布拉格堡(Fort Bragg) 的軍事法庭,判霍爾康虐待罪成立,但量刑較重的「過失殺人」罪和「仇恨」罪不成立。
2012年08月01日
針對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一案,美國軍事法庭將從今天(7月24日)開始對8名受控士兵分別開庭審判,美華協會(OCA)紐約分會會長歐陽蕭安、陳宇暉家屬、社區人士及紀錄片製片人等十多人,23日即組團前往北卡州,出席在布拉格堡(Fort Bragg)的庭審。
2012年07月24日
4月11日美國軍方宣布,針對19歲的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一案的審訊地點將從阿富汗的美軍基地,移回美國本土的北卡州的布拉格堡(Fort Bragg)陸軍基地進行﹐審訊日期尚待軍事法官決定。
2012年04月13日
3月6日,美國軍方公布,針對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一案而對有關聯的4名軍人進行的「第32條」(the Article 32)聽證已經結束,得出的指控建議將移送軍事法庭。這4名軍人分別為Staff Sgt. Andrew VanBockel、Sgt. Jeffrey Hurst、Sgt. Adam Holcomb和Spc. Thomas Curtis。調查員建議對以上軍人的最重一項指控為「過失致死」(negligent homicide(Article134)),比初期的「過失殺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Article 119) )要輕。陳宇暉家屬及社區表示,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軍方維持原指控,並且希望法庭開在美國本土,以便家屬出席。
2012年03月07日
華裔美軍駐伊拉克戰士陳宇暉受淩自殺致死一案,軍方調查人1月23日(星期一)宣布建議撤銷對其中一名涉案人、步兵專業軍士奧發特(Ryan Offutt)先前作出的過失殺人罪指控。
2012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