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战之父”向《新华词典》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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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讯】
  沈伟光(我国信息战技术专家):

  新版《新华词典》的出版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对一些专业术语的释义能否做到科学准确,却是这部词典树立其权威性的关键所在。我是研究信息战理论的,我认为,新版《新华词典》对“信息战”这个词的释义就不够贴切,不够完整,值得提出来讨论。

  首先,以“在信息领域中争夺信息控制权的作战行动”解释信息战这个概念是不贴切的。信息战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独立于武力战的新战争形态,与武力战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和相互替代。从战略意义上考虑,信息战攻击的主要目标,一是伴随信息社会而来的信息边界和信息疆域,拓展网络空间和信息空间;二是争夺信息资源,获取制信息权。在未来信息战中,“争夺信息控制权”即“制信息权”,不仅仅在“信息领域”开展,更多是在非信息领域展开,因此,它也不是用“作战行动”这样的词所能概括的。如果用“对抗双方争夺信息的战争”,就比较确切了。“争夺信息”的涵盖面要宽得多,既包括“信息空间”,又包括“信息资源”。

  其次,作为释文,“作战对象是对方的各种信息系统以及有关设施,任务是获取、使用和控制各种信息,对对方获取、使用信息实施干扰和破坏,以取得信息优势”,更是不完整的。传统的武力战是把人作为主要作战对象,信息战也不例外,只是把“消灭敌人,保存自己”,变为“控制敌人,保护自己”。人永远是战争的主体。因此,单就军事意义讲,信息战作战对象是对方的认识系统和信念系统,认识系统主要指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信念系统指人的思想、精神和思维能力,而这是信息战最重要的打击目标,既可以影响和削弱对方指挥控制能力,又可以影响、制止或改变对方决策者的决心以及由此引发的敌对行动。新版《新华词典》认为信息战“作战对象是对方的各种信息系统以及有关设施”,还是见物不见人;至于信息战的“任务是获取、使用和控制各种信息,对对方获取、使用信息实施干扰和破坏,以取得信息优势”,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信息优势的取得,不仅仅取决于制信息权,还有赖于人的精神优势。

  造成这样的错误,主要是对信息战还没有真正的认识。如果我们的国民这样认识信息战的话,那将是我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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