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电视台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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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领导、编辑、工作人员:

你们好。今天,我以一名普通百姓的身份,给我向来喜爱和敬重的电视台写信,只想说说法轮功的事。我以为,在这件事上,你们的做法实在令我伤心,痛心和遗憾。

我了解法轮功不多,但从我接触到的法轮功来看,都是世上少有的好人,过去讲叫修善、修好的,他们的言谈举止,都证明了这一点。你们的报道与之对不上号,甚至相反。开始我迷惑,因为已经习惯于相信你们了,也曾经想当然地认为你们有道理。可是越到后来越不对劲儿,很多事情令我惊讶,连我这个外行都感觉到你们在瞎编,在撒谎,在欺骗。

我不得不用我自己的眼睛,我自己的头脑开始认真的观察思索。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转法轮》,虽然不全懂,但我认为那是一本旷世真宝,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书,我认为人人都应该学这本书,如果那样,人人都是好人,社会就自然安定了,国家自然富强了。为什么街上黑书、黄书泛滥,这样的好书却不让看呢?从我自己的良心和我自己的判断来看,不是法轮功,而是反对法轮功的人有问题。

有些人认为事不关己,谁爱说什么说什么,或者谁都信,还有更多的人象我以前一样,信中央的,信你们。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你们责任重大,你们在很大程度上操纵着舆论导向,你们讲不讲真话,不仅是你们一个单位的问题,甚至不仅是新闻界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道德、民族精神、人类文明的重大问题。非常多的人(包括以前的我),受到你们单方面宣传的影响,对他们来说,不仅上当受骗,对政府、对你们失去信任,而且更为严重又不易觉察的是,他们对谎言习以为常,是非善恶的标准不清,对人生的意义失去信念,他们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由这样的人群组成的民族、国家还有希望吗?你们对此不负有责任吗?如果你们不能坚持真理、主持正义,讲真话,你们真的将成为千古罪人。

我们不停地讲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权,为什么对法轮功不讲?难道真的象人说的,法律是专整好人的?我们都经历过文革,那惨痛的历史教训还要重演吗?甚至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吗?写到这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不寒而栗呀!我要对你们说的是:舆论杀人更甚于枪炮;不受法律和良心约束的舆论杀人令苍天愤慨,人民怒斥!

也许你们说,我们不过是政府的喉舌,执行命令罢了。我认为不能这么看问题,记得二战后国际法庭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的时候,有一条国际公认的原则:不能以执行政府命令为借口开脱罪责。账不能都算在希特勒身上。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一个有思想的个体生命,有义务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谁都认可的公理。当上级命令和道德良心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举个简单例子,主席让你杀人你去不去?你去了,将来作为杀人犯判罪的还不是你吗?不能说文革是毛泽东发动的,大家都没责任了,他死了一切都完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啊。我们每个人都要为我们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未来负责。政府的喉舌首先应该是人民群众的喉舌,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是人民群众的政府。

再次请你们认真考虑考虑我的意见,人微言轻,可我说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心话。作为一个普通人,我的良心和正义感让我讲真话,并把我的意见告诉你们,我觉得这是我的责任和义务。在新世纪开始之际,望你们能够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而不要成为少数以权谋私、打击异己分子的邪恶势力的工具,从而影响自己的未来。

顺祝
岁安

一个热心观众
2001年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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