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兆辉败诉 公司赔定亿五

为财无情讲 林建岳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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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近年陷入财政危机、曾企图烧炭自杀获救的商人罗兆辉,在九七年楼市高期,拟斥巨资购下鸭洲海怡半岛西翼商场,再将权益售予丽新发展的全资附属,但交易告吹,高等法院暂委法官龙礼昨在罗兆辉一方缺席下,裁定丽展一方可取回定金及部分物业售价共一亿五千多万元,兼获利息及讼费。

就上述事件,记者昨日向罗兆辉查询,罗起初表示不知道内情,被追问下他才说:“都系判我间公司,都无所谓啦。系都系公司赔之嘛!”

记者问他,为何与丽展主席林建岳私底下如此友好,还要为钱银而对簿公堂。罗兆辉叹了口气说:“你明唔明呀,我两间都系有限公司,任何都要用正途方法,至于我间公司有无能力还钱,其实都好易,大不了间公司咪清盘!”

九亿购入股份

原告RichmanInternationalLtd是丽新发展的全资附属公司,被告HarbourSideLtd是罗兆辉任董事的公司,两间公司均在英属处女岛注册。

被告持有TrueUnionEnterpriseInc.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原告于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与被告签订买卖股份协议,由原告以九亿五千万元,收购被告所持的TrueUnion股份,并定于九八年八月十二日成交。
该项交易的真正目的,是原告想取得海怡半岛西翼商场四层的权益,故股份交易有一项条款,规定TrueUnion必须拥有该商场,但商场交易碰壁,以致股份交易亦告吹。

要求退款不果

原告已支付一亿五千二百五十万元予被告,作为定金及支付部分物业售价,原告指被告违反协议,要求退款不果,同年十二月入禀高院追究。

罗兆辉曾备证人供词答辩,指原告一方没有足够资金完成交易,故要求以该笔款项赔偿予被告一方,并取消交易;后来被告没再呈交文件抗辩,昨日亦无派代表到庭。

暂委法官龙礼听罢原告大律师陈词后,认为既无相反证据,遂在被告缺席下判原告胜诉。

案件编号:HCA21504/1998

知多D:公司清盘董事无责任还债

律师谢连忠表示,倘若有关公司无力支付债项,责任只在于公司,而非公司的董事,换言之,债权人只可向法庭申请将该公司清盘,而不能申请该公司的拥有人破产。

他续称,清盘程序是将有关公司的资产及债项点算列明清单,再将资产变卖套现,所得款项依次分给清盘官、政府、员工及无抵押债权人;至于有抵押债权人变卖了有关的抵押品如房地产、车等,可取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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