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日讯】驻波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因应发行晶片护照调整规费,原订于2010年1月1日起,由现行36美元调整为50美元。由于新年为出国探亲与旅游之高峰期,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于09年12月28日通过主决议文,要求外交部将护照规费调整施行日期延后至2010年3月1日。基于民众申请便利及安全考量,并尊重立法院上述决议,外交部已配合修正,将上述护照规费调整实施日期延后为3月1日。如对申换晶片护照或规费调整有任何问题,可电话617-737-2050洽询。◇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