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例 温哥华捐精后代寻父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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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邱晨温哥华综合报导)温哥华一名人工授精后代,与一些不知生父身份的同伴集体上诉,控告销毁捐精者身份资料的制度是对捐精后代的歧视。卑诗高级法院周一10月25日接受审理此案。这是这类案件在北美的首开先例,审讯将历时两周。
  
28岁的奥利维亚‧普莱登(Olivia Pratten)在温哥华出生,现是多伦多一新闻工作者。她将卑诗省法务厅(Attorney General of BC)和卑省内外科医学院(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告上法庭。
  
普莱登在控告状中提出,精子或卵子捐献者的后代,应该拥有与领养儿一样的权利,在19岁成年后有权知道生父的资讯。她希望通过法庭,来判决卑诗的领养法(B.C.’s Adoption Act)违宪。
  
如果案子胜诉,普莱登希望省府修改立法,保留捐精人的资料,而不是仅仅保留6个月而已。

集体法庭作证

第二天的审讯中,一名多伦多男子在法院作证,称自己寻生父多年,居然如愿以偿。58岁的Barry Stevens是一名电影制作人,他花了十多年,包括DNA基因鉴定等,最终找到了自己的生父。
  
另外一名证人称她女儿也是人工授精的后代,她称如果能够知道生父的医疗病历,有助于女儿医治疾病。
 
还有一名妇女,在自己患罹癌症后,才发现是人工授精的后代,她称如果能够了解生父的资料,有助于挽救她的生命。

法官裁定审理此案

省法务厅要求撤销此案,认为捐精者的档案无存,本案“无实质意义”,不过10月初,卑诗高级法院决定审讯此案。
  
法官(Miriam Gropper)在决定中指出:“此案件是件严肃的事情,直接影响到了原告与其他人,省府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普莱登或其他这样的人的问题。”
  
法官认为公众对普莱登案件感兴趣,如果她寻求的档案存在的话,还有直接的好处。

引发道德伦理关注

此案件引发人们对人工授精带来的道德伦理思考。
  
多伦多一家人工受孕中心的专家迪克松 Marjorie Dixon说,领养儿童与人工授精并不相同,收养儿童时就有协议,将来孩子可能与父母联系。而捐精着选择匿名,就是不需要为后代承担任何义务。
  
有人担心一旦法律取消匿名制,可能导致捐精人数大减,因为加拿大的法律禁止精子买卖,捐精人完全是自愿的。
  
多伦多的家庭法律师Kelly Jordan说,加拿大没有立法设定捐精人可能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捐精人如果被找到,可能面临一些潜在的义务。

母亲人工授精怀孕

普莱登的母亲在温哥华科恩(Gerald Korn)医生的诊所接受了人工受精。普莱登五岁那年,她母亲给科恩医生写信,要求知道捐精人身份,不过医生回复说他与捐精人之间有不泄露协议。
  
2001年,普莱登找到医生希望了解捐精人的身份。医生只提供了一张便笺,上面潦草地写着:白人男,医疗系学生,棕色头发,蓝眼睛,A型血。
  
普莱登表示,寻找自己的生父并不是要从对方那儿得到什么,只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世,而且她的养父和母亲都支持她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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