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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长:土地征收应公私益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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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宜君台北6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未来土地开发,将农地变更为非农业使用时,须先征得农业主管机关同意,对于类似中科四期相思寮的征收范围内聚落保存问题,应先提出安置方案,再行征收。

江宜桦今天应世新大学邀请,以“民主向前行──国土规划利用的新思维”为题发表演说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社会关注的中部科学工业园区二林园区开发案和苗栗大埔农地征收两案,共通点都是农地或聚落保存,以及土地开发征收补偿,引发争议。

江宜桦希望,未来的土地征收制度,能兼顾增进公益和保障私益。

他说,内政部认为,现行土地开发与征收程序值得检讨之处包括:民众参与开发计划的机制不足;开发土地征收虽有各项补偿,但对于开发范围内的原聚落住户欠缺相关安置措施;土地征收过程的公益性与征收补偿的合理性,也遭人诟病。

此外,他认为对于优良农地的保护及审查机制不足,以及工业区、科学园区等产业开发时,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对产业发展需求和闲置工业区未做好充分考量,也需改进。

江宜桦表示,内政部已举办3场座谈话,听取各界对土地征收议题的看法,会中达成共识;土地征收应更符合公共利益与必要性、征收补偿方式应再检讨,以及加强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功能等。

有学者专家建议,政府应推动由专业不动产估价师办理征收补偿地价估价。

江宜桦说,国内土地征收数量庞大,但目前仅有300多人取得不动产估价师证照,因此仍需深入研商可行作法,再来修正土地征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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