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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将成都设审议重点 北县建筑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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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 为了抑制气候暖化现场,未来新北市将“绿能”设计或设施,放入都市设计审议重点!台北县都市计划委员会在99年10月21日大会做出明确规范,主要是减缓“热岛效应”,县府计划透过设置绿能设施或设备, 提升都市绿化率, 使都市环境更永续,并将相关理念纳入台北县三重等20处都计土地管制当中,将从今年底发布实施。 

台北县20处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专案通盘检讨第1阶段已于98年12月25日发布实施,而第2阶段条文主要是4大类,包括“停车空间设置标准”、“老旧建物重建”、“建筑物设置绿能设施或设备”及“山坡地建筑可有条件适度放宽高度议题”等。

其中,对一般民众影响层面较大的是“绿能”的政策,落实节能减碳,维护生态环境的建筑设计及运用绿色能源已成为“永续发展”的重要理念,因此,建案只要符合“基地超过6千平方公尺且总楼地板面积大于3万平方公尺”等8类需送“台北县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审议的建案或建筑空间,申请建造执照者新订“屋顶设置绿能设施或设备”规定,为达示范效果,而未来公共或公有建筑物均应设置绿能设施或设备。

再则,为鼓励都市老旧地区及窳陋地区的改建,对于非属应实施更新地区其建筑计划送经都市设计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得酌予增加楼地板面积,最高可达到15%。

第三依目前建筑技术规则相关规定,并无机车停车空间留设标准,为解决台北县境内机车停车问题,本次新增设置机车停车空间规定,原则是一户一停车位为原则。另考量交通为主导的都市发展概念(TOD)及推展绿色运输理念,订定捷运与火车站周边300公尺范围内,还应提供自行车停车空间,以满足日渐增加的单车族的需求。

而对河岸坡地,包括淡水河两侧的淡水、竹围与八里龙形地区,考量坡地分布状况、当地景观条件及建筑发展特性,在安全无虞的情况下,放宽建筑高度,赋予台北县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审议权限,希望可以达到美观、安全的双重原则。

县都委会希望透过这些土地管制要点,让台北县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更完备,以因应“新北市”的升格并让都市环境更人性化、景观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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