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无证建房出售 每平米800元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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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3日讯】从2008年起,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龙岗新街一餐馆老板掀了家中旧房,没有任何手续,在原址上建起5层新房,以每平方米七八百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目前,所建“商品房”已销售一空。

据《重庆商报》报导,今年2月,有徐姓老两口打听到街上开餐馆的张绍引有房出售,便以7.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对方4楼一套建面为90多平方米的房屋,当日,老两口支付定金1000元。

他们事后得知,张绍引的房子属旧房改建,无法提供房屋产权、工程竣工验收等的相关手续、资料,完全就是一个违法建筑,不敢再续交余款,购房合同一直没签订。今年10月期间,被告知:预定的房屋已卖给他人,但定金至今未退还。

张绍引所建的5层高楼:一楼是门市,2~5楼一梯两户,一楼门面他开了家餐馆,二楼他自住,三至五楼出售,大约每平方米七八百元,6套房已卖出5套,剩下一套保留不卖了。他自称,房产证、土地证肯定会有的,但暂时办不了,现有的土地证是他父亲的。

据介绍,他和别人合伙,准备向政府申请,在30多米远的客运站旁征用一块地,修一栋7层住宅楼,每平方米1400元。目前图纸已设计好,就等土地审批了。虽然房子未建,但他透露,房子预售了七八套,不少人交了定金。张绍引说,这房子也没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的。

购房者知道没有合法手续。购房者李太琴介绍说:“房子是今年10月3日买的,建面116平方米,花了12万元。反正这种房在农村比较多,旁边在建的一栋高楼也没有。”李太琴毫不在乎地说,等国家政策解冻后,再办理房产证。李太琴家与张绍引签订的是“集资建房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

合同约定,房产证、土地证由张绍引负责办理,而费用由购房者承担。律师方麟指出,购买这类房子,购房者利益得不到保证。

巴南区规划和国土部门均表示,对于违法建筑,将被拆除或没收,并处以罚款。至于张绍引销售小产权房一事,两部门至今还未接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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