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阳:我们的“公义”还要靠什么来维护?

李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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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9日讯】最近一段时间,又有两起与车辆有关的事故,在国内的各类媒体上牵引了太多人的关注。一起是11月28日下午,一辆轿车在把一名河南省平顶山学院大三女生撞倒后逃逸,在事发之后,平顶山的在校学生自发组织人墙来保护被撞死的同学尸体和现场,此事被冠名“人墙护尸”。再一起发生在12月5日下午,长春市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会处,一穿着警服男子撞人后暴打伤者遭数千民众砸车,为叙述方便,暂时就叫“警服马六男事件”吧。

按照常理,确实不该将这两件事放在一起去讨论。因为“人墙护尸”事件,包含了太多的“悲伤”;而“警服马六男事件”,却可以说是广大民众“申张正义的壮举”。诚然,当笔者初见相关新闻及各类评论时,亦未曾想到要将两件事关联起来。可当笔者的心态,从前一事件的“悲愤”与后一事件的“义愤”中抽离出来,冷静思考时,却不由得去想一想两起事件在某种程度上的联结。

先看“人墙护尸”事件。几张图片中,一群可说是“稚嫩”的大学生们,在寒夜中手拉着手迎着寒风,只为了守护一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故去的同学。根据当地记者事后了解的,他们这样做目的有三个:第一,是担忧肇事者回头抢尸体,损害逝者最后的尊严;第二,防止当地官员以“维护公共秩序”为名将尸体拉走;第三,防止肇事现场被破坏,造成关键证据丢失。

事后,众多评论,赞扬这群学生用他们澎湃的心和不泯的道德良知,又一次唤起公众对司法的质疑,并且赞扬凭他们用自己实际行动去争取法治和正义的回归。

再看“警服马六男事件”。从网上传播的资料来看,那一句:“我有的是钱,我打死你们,我包钱给你们……”引发的“公愤”不但压倒了“警服马六男”嚣张气焰,也似乎真的让我们看到,在“善良群众正义的力量”面前,法治与正义的回归不是难以实现的问题。

可当笔者看完这些以后,却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话:当支撑社会的“公义”要靠“最原始的方式”去维护时,说明“公义”已经荡然无存了。而在这两起事件中,我们共同渴望的“公义”却是在依靠“学生稚嫩的‘手拉手’”和“‘情绪失控’(长春公安局语)的‘砸车’”这样“原始的”方式去争取,“法治与正义”真的在“回归的路上”吗?

前几日,友人聚会,谈及诸多社会现象。友人举香港、日本等地见闻,意证“权治、人治”与“法治”间需要过程、需要代价,云云。相似论断,亦常见于类似问题的探讨之中。诚然,任何社会环境与基础,均不可能将“法治社会”一日构成,但亦如笔者反问之句:当现在执政的“党”,每日宣扬着“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是否能有人回答一下,那“人民”的定义到底是什么?那“一切”之中是否也包括着所谓的“律法”?

笔者妄自断言: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希望看到一群学生(甚至可以说是孩子),在用自己的身体构筑围墙去争取“法律的公平”;任何有理智的人,也不会希望用“暴力”去维护“正义的申张”。

那我们的“公义”要靠什么去维护呢?当然是需要一个真正能够维护“法治”的“国家公权力”,也就是一个“法治的政府”。而这样的“国家公权力”却恰恰是现如今“代表”着我们的那个“党”本质上做不到的,因为其本身的“利益”已经高于了“我们的一切”!

文章写到这里,实在有“乱政之嫌”,这实非笔者本意。笔者只是想借事明理:望梅也许真的可以止一时之渴,但画出来的饼却连一时的饥饿也解决不了。当所有的底线都已被冲破时,也就是所有的人一起说“不”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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