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红火案开庭 辜仲谅限制出境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0日电)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因“红火案”被控违反证交法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准备庭。辜仲谅于庭中否认涉案,审判长则以辜仲谅涉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将他限制出境。

根据起诉书指出,辜仲谅被控于民国93年政府推动二次金改时,与中信金控其他高层主导,买进兆丰金股权及大量连结兆丰金股票的结构债。

起诉书表示,辜仲谅并被控指示亲信在香港成立资本仅1 美元的纸上“红火”公司,在金管会核准中信金收购兆丰金股权后,由红火赎回结构债,赚得新台币逾10亿元价差,涉及洗钱、违反证交法及银行法等罪嫌。

辜仲谅于民国95年检方开始侦查时,滞外不归遭通缉。直到民国97年11月特侦组侦办扁案时,在检察官策动下才返台。

辜仲谅下午出庭时以“我不承认起诉书的内容,不认为我有犯罪”,否认涉案。律师团也主张,购买兆丰金股权与结构债只是出于单纯财务性投资,且辜仲谅对于结构债卖给红火公司并不知情;辜仲谅并无造成公司损害,也没有涉案所得。

审判长于庭中征询检方有无将辜仲谅限制出境的必要。辜仲谅于庭中指出,妻子因忧郁症在美国养病,2个小孩在日本由佣人照顾,且第2个孩子罹患自闭症,光是这个月就看了8次医生。

辜仲谅以“他的生命能不能维持下去都看您”的哀兵姿态,请求审判长审酌他需出国照料太太与小孩的需要,让他出国。审判长回应指出,“自闭症有那么严重吗”?

检方认为,辜仲谅在民国95年9月案件侦查时搭机离境后滞外不归,遭通缉也不回来投案,认为仍有限制出境的必要。

辜仲谅指出,他遭检方通缉后,前后共有4次希望回台湾,但因当时委任律师将回台可能发生的事讲得非常严重,父亲命令他不准回来。

审判长审酌后,认为辜仲谅于庭中否认案情,且根据检方起诉辜仲谅的罪名,均属最重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此外,辜仲谅于侦查中有逃亡国外的事实,遭通缉未归。

审判长在审酌相关情形与入出国及移民法后,认为辜仲谅的行为足以危害经济发展,破坏金融安定,且涉重罪又有逃亡之虞,庭中裁定将他限制出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