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年前被起诉 律师签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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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伟林综合报道)中国新年前夕,一拖再拖的黄光裕案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黄光裕的辩护律师与检察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评论认为,这意味着该案很有可能涉及到高层次的机密,而黄“或许只是萝卜上的泥”。
  
黄光裕被起诉,官方只发表了仅110个字的通告: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
  
通告中,没有提及之前媒体所传的新案,即黄光裕还可能涉及“证券犯罪”。分析指,如果黄的三项罪名都成立,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2008年11月17日,国美集团董事会主席黄光裕因涉嫌“操作市场”等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而案件的起诉却一拖再拖,引起了外界的诸多联想,认为有“特殊情况”。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如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算上最多两次的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就应提起公诉。

黄光裕案或涉高层机密
  
去年12月27日,黄光裕案发生重大且不寻常的变化:在内幕交易案审查起诉期限届满的最后时刻,检方突然提出黄光裕涉嫌新罪名并已立案侦查,其内幕交易罪的起诉暂停。案件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展开侦查,检方公诉部门暂时退出。
  
评论认为,黄光裕案在2009年的圣诞节并未开庭,更成为衡量该案水深的一大风向标。“泥潭到底有多深?恐怕只是有多少能浮出水面,而不是水有多深的问题。”
  
今年2月初,有知情人透露,黄光裕的辩护律师与检察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证券市场周刊》主任李德林认为,“这意味着黄案很有可能涉及到高层次的机密。”
  
《新民周刊》报导说,黄光裕案打击的目标并非黄光裕,而是已经威胁到国家根本的“贪腐联盟”——政要、商人与掮客环环相扣,金融、工程、公检法系统路路畅通,尤以公安、司法两界为重灾区。“相对这个令人发指的‘贪腐联盟’,黄光裕或许只是萝卜上的泥。”
  
据统计,中共纪检部门在2009年共查处10万多名官员,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3743人,比前一年增加了10.8%,其中进入司法程式的受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共有764人。评论人士说,中共一党独裁控制司法,造成司法腐败,目前司法部门成了腐败的多发区。

黄光裕案引发官场震荡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公安机关带走。自黄光裕被羁押之后,陆续有涉嫌“黄光裕案”的官员落马。2009年年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被调查;4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0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孙海亭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黄光裕一案。这些人被调查的原因,几乎都与黄光裕的“行贿”有关。
  
从黄光裕案所涉及的任务,不难发现呈现两条线索:一条代表着金融腐败,助其在资本市场纵横捭阖,如郭京毅、商务部原副司长邓湛、国家外汇管理局检查司司长许满钢等等;另一条集中于公检法系统,如郑少东、相怀珠、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等等。
  
郑少东这位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警界少帅”,曾是内部制定的原公安部长周永康的接班人。2009年的最后一天,郑少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消息指,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也收受了他人的巨额钱款。
  
1月1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案,法院一审定罪判其无期徒刑。黄松有是1949年来因贪腐落马的中国最高司法官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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