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因捡小床遭解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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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湛德国报导)2月10日,曼海姆中级法院在二审后作出判决:认定维持该市劳工法庭2009年7月30日的判决——解雇一垃圾处理公司对其员工Mehmet Guler为无效,后者因被指控偷盗而遭解雇。

30岁的Mehmet Guler原是一家垃圾处理公司的员工,2008年10月,同事给了他一张垃圾箱里的小床,他搭好后发现小床还能用,便放进自己的汽车里,准备带回家给年幼的女儿使用。这些被摄像机完整地录了下来,两月后公司以偷盗为由将其解雇。公司方面称:“公司明确规定禁止从垃圾箱里拿东西,而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不能作为衡量标准。”

曼海姆中级法院没有对偷盗的指责作出判决,但认为解雇的理由不充分。况且当事人在该公司服务的7年多中,行为并无大差错。

当事人Mehmet Guler表示无意回原公司上班,只希望能补偿其损失。因为公司以行为不当为由开除他,导致他三个月无法领取失业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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