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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砍妻 判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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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18日电)林姓男子被控持西瓜刀砍杀妻子, 9岁儿子挺身救母,不但拿铁条阻挡父亲,还呼救让妈妈趁隙逃逸,事后并报警侦办。板院今天依杀人未遂判处林男5年6月。本案可以上诉。

判决书表示,住在板桥市裕民街的林姓男子,被控去年11月傍晚,在酒后因妻子不愿意外出用餐,竟持西瓜刀从背后朝妻子头部砍杀4刀,还大声恐吓,扬言致人于死。

慌乱中,林妻以手阻挡,导致手背、手指流血受伤。当场目睹爸爸行凶的 9岁大儿子,看见妈妈被父亲砍杀,拿起房间的30公分铁条,鞭打父亲的手臂阻挡;林男因为疼痛,西瓜刀才落地。

林妻因为儿子挺身阻挡,才有机会趁隙跑到楼下逃命,林姓男子竟着内裤持西瓜刀继续追赶,并沿路恐吓要杀人。挺身救母的儿子与6 岁的弟弟,捍卫母亲说“妈妈,赶快跑。”并紧追父亲,大声呼救。

邻居听到求救声,协助拦阻,林妻躲在市场的车旁,逃过一劫。 9岁的儿子案发后,还安慰母亲“妈妈,不要怕。”并骑脚踏车向海山警分局报案,稚子救母的事迹才传开。

板院审理时,林男坦承持西瓜刀伤害妻子,但辩称只是要恐吓妻子,没有要杀人。他尾随妻子跑出去,只是要搭车离家前往北县瑞芳镇。

法官认为,被告仅着内裤要搭计程车离家,不合常理,显然是持刀追杀; 2名儿子作证时,也清楚叙述父亲砍杀母亲与追杀的过程。

法官表示,西瓜刀为利刃,头部为重要器官,利刃挥砍足以使人致命。被告仅因细故连续砍杀 4刀,对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欠缺尊重他人生命与身体的观念,判处林男5年6月。本案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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