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安胎请假遭解雇 台雇主最罚50万

人气: 2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7日电)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研拟修正“劳工请假规则”,未来怀孕妇女可申请安胎假。劳委会今天指出,安胎假对雇主冲击有限,劳工未来如果请安胎假遭解雇,最高可罚雇主新台币50万元。

劳委会发布新闻表示,申请未住院普通伤病假, 1年内合计不得超过30日,这对需要长时间安胎休养者显然不足。安胎假是基于人道关怀,请假休养虽未住院,但仍应并入住院病假处理。

劳委会指出,安胎假可避免女性受雇者怀孕有流产之虞时,因无假可请而退出劳动市场;且安胎假在现有住院病假日数范围内,最长 1年,对雇主的经营管理、人事成本负担冲击有限。

劳委会进一步说明,安胎休养请假必须依据医师诊断证明,才可视为住院病假,且因个人体质不同,需休养的情况也不同。

劳工未来请安胎假如果遭解雇,劳委会表示,政府可依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有关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最高可罚雇主50万元。希望雇主友善对待有需要安胎的女性劳工,借此更可提高劳工向心力。

有关外界质疑,安胎假可能会“看得到,吃不到”。劳委会指出,民国98年间扩大育婴留职停薪至所有受雇者及发放育婴津贴时,各界也有同样质疑。

不过,实施近1年以来,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者,从民国98年5月到当年12月底,已有2万6000多人,核付金额17亿2400万余元,显见对受雇者兼顾工作与家庭平衡确实有帮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