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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泄个资无罪 检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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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7日电)彰化市南郭国小校长颜士程等人涉嫌将学生家长个资泄漏给补习班业者,被检方依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起诉,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判颜士程等人无罪。彰化地检署不服,今天提上诉。

颜士程以及平和国小校长林火旺,涉嫌泄漏学生或家长的个人资料给吴姓补习班业者,遭检方起诉。不过一审的法官认为,所谓泄漏国防以外秘密,如不涉及国家政务或事务上具有利害关系者,就没有秘密可言。

一审的法院判决书指出,颜士程泄漏的资料性质上不属于刑法第132条第3项所称的国防以外之秘密;林火旺交付的资料仅为学校家长委员的联络资料,该资料应为学生家长广为持有,方便传达和交流意见,很难被认定为国家政务或事务上具有利害关系或秘密性,故判决2人无罪。

检方上诉书指出,教师法规定,教师(含校长)不得任意泄漏学生个人或其家庭资料,就是要确保学生个人或其家庭资料不会被人任意侵害,而任何人在未经当事人允许下,将个人资料交付他人,已侵犯个人资讯隐私权。

上诉书说明,2名被告泄漏的资料属于国家宪法层次欲以制度性保障的隐私资料,怎可与国家政务或事务上具利害关系无涉,而实务上针对泄漏个人车籍、户籍及入出境纪录等,都视为涉及个人隐私或攸关国家政务或事务,属于应秘密的资料,为何原审认为被告2人所泄漏的个人资料,不属于法令规范范畴内?

上诉书中指出,被告2人所泄漏的学生家长个人资料,依宪法层次的隐私权保障以及教师法中的规定,属于应秘密的文书资料,原审见解,容有误会。故请将原判决撤销,更为适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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