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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西施警员记过调职 江宜桦: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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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8日电)员警以柔道摔槟榔西施遭记过调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指出,员警执勤过当“应该处分”,非重大案件现行犯有很大的缓处理空间,执勤方式应该符合比例原则。

台北县警中和二分局员山派出所警员栾丞柔道摔槟榔西施案,分局7日认定栾员执法过当,已将栾丞记过1次并签报调离。江宜桦上午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答复民进党籍立委陈节如、国民党籍立委郑丽文、杨丽环质询时,作上述表示。

江宜桦指出,警员使用侧摔制伏槟榔西施已经“武力过当”,双方体力上不成比例。此案非重大刑案的现行犯,有很大的缓处理空间。如果警员无法把当事人带走,可请派出所支援女警上手铐、架上警车,或者等待其他警员到达现场后再用优势人力请当事人上车。

他表示,警员教育训练课程有教导员警,无论民众如何辱骂,不能如此动气,也不能用过肩摔或侧摔,这是员警遭立即记过的原因,因为如此行为已经过当,警察要依法执行公权力,但“不代表可以用超过比例的方式”。

郑丽文、杨丽环质询时皆表达担忧,员警的上级长官可能因为害怕或受到媒体压力,而立即对员警作出处分,甚至因此造成刑度加重,将会严重打击基层员警士气。

江宜桦表示,“坦白说,会有影响”。如果案件未经过媒体大幅报导,仅会成为例行案件的纪录,一旦案件经媒体报导,引起社会极大不满,已经伤害警察形象,已非个别员警问题。

但他强调,上级没有息事或不息事宁人的问题,处分依据是警察执勤是否恰当,如果受惩处员警觉得处分不妥,可以向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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