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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启动原价买回 建商:应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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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7日电)国有财产局表示,台北县市国有非公用土地标售后2到3年未开发,将以原价买回。建商公会理事长王光祥表示,通常标地之后要耗时整合隔邻,地主拿翘时,势必整合更困难,价格更贵。

王光祥指出,这项规定应该要有配套条文,亦即正在进行整合邻地,或正在环评或都市计划审议中的程序时,只要提出合法证据,应不受2到3年的开发时间限制。

为避免财团养地、圈地,哄抬地价,财政部国有财产局今天表示,5月13日起台北县市100坪以上、500坪以下的国有非公用土地,经标售或让售2至3年内未开发,将以原价买回。

中华民国建商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王光祥对此表示,政府防止财团养地赚暴利的美意可以了解,但通常标得一块国有地要整合隔邻土地,以便让开发范围和街廓更整齐;其中整合邻地需要好几年时间,若开发量体够大时,还要经过环境影响评估,甚至还要都市计划审查,均要耗去不少时间。

他说,当所有的开发时间压力都在建商肩膀上时,邻地地主一定惜售,故意开非常高的价格,若是建商为了完整开发而非得用高价去买畸零地时,未来房价不会平易近人,岂不增加买屋人的负担?若不整合邻地,都市风貌一定参差不齐,不会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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