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耆老法例”2011再修订 听取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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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温文清芝加哥报导)由不谙英语耆老联盟(Coalition of Limited English Speaking Elderly)和华咨处联合主持的“美国耆老重认法例”活动于5月27日上午在华咨处二楼举行,伊州负责耆老服务的多位官员出席,另有中、韩、波兰、柬埔寨等社服机构及几十位耆老参加了会议。

《美国耆老法例》(Older American Act)颁布于1965年,旨在通过为耆老们提供全面、长期而有效的服务,使他们保持独立的家庭及社区生活。该法案已修订10次,2011年将再次修订,因此此次活动将听取各界意见,来更好的完善法案。

活动上,各社服机构代表耆老们对现行的《美国耆老法例》提出改进建议。华咨处执行干事黄苏振恩说,希望法案的修正能从语言能力、医疗健康、交通、工作及家庭照料等方面改进,使老人们能有真正独立的家庭及社区生活。东南亚中心主任邬亮珊表示,希望落实基金真正帮助老人提高语言能力,另外也希望能提供更多资助给服务耆老的机构。

出席活动听取意见之一的美国老人局地区主任(Regional Administrator)吉姆‧瓦普尼斯(Jim Varpness)表示,各社服机构表达的意见清楚直接,而且具体详细,他们会认真采纳。

需要表达意见者,可以到联邦老人局网站 www.aoa.gov 选择“美国老年人法案再修订”(OAA Reauthorization)栏目,或寄信到联邦老人局(Administration on Aging)◇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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