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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杂支算因公 有利李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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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2日电)扁家4 大案二审,前总统陈水扁官邸杂支报国务费,都被法官认定属因公支出。由于前总统李登辉国务费,也在特侦组调查中,二审见解对李登辉有利。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对国务费用途从宽认定,包括扁家饲养犬只“哈尼”、“勇哥”的费用、扁理发费、治装费,乃至中元普渡、购买电蚊拍等官邸杂支用国务费核销,法官均认为与总统执行职务“非全然无关”,符合因公支用。

陈水扁过去出庭时,多次拉李登辉为自己辩护,指李登辉也将大溪寓所等开销报国务费,连花费新台币20万元买油画送给自己,也报国务费。陈水扁甚至指李登辉夫人李曾文惠,拿国务费支付打高尔夫球和送礼费用,他只是依循惯例。

目前包括李登辉国务费及蓝绿首长特别费等大量类似案件,都在特侦组调查中。二审法官的见解,对李登辉等人相当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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