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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办身障照顾津贴 月付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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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13日电)罹患肌萎的“阿德”四肢无力,过去多由家属互助照料。高市府为解决家属互助团体的不便,将追溯自7月起开办“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特别照顾津贴”,让申请人月领新台币3000元。

社会局长苏丽琼今天表示,开办“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特别照顾津贴”,类似肌肉萎缩症或是自闭症患者,全市年约有200 多人受惠。即日起社会局受理申请,经初审合格者,将由社会局访视后决定补助与否。

苏丽琼说,过去,部分身心障碍特殊障别的照顾多由家属互助团体相互协助照顾;但随着身障者年龄渐长或离开就学阶段后,原本需家人部分照顾者逐渐成为须全天照顾,致照顾者无法外出工作而影响家庭经济,所以市府决定开办并发放“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特别照顾津贴”。

社会局说,“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特别照顾津贴”是针对未安置机构及未使用居家服务的身心障碍者,因家属必须留置家中照顾身障者致无法外出工作而给予的照顾津贴,被照顾者(身障者)须未满65岁,领有中低收入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并经评估达重度失能或虽未达重度失能,但经评估确需人照顾者。

照顾者须年满16岁,未满65岁,与被照顾者设籍实际居住在高雄市的亲属;未从事全时工作且实际负责照顾者,如年满65岁以上,需经巴氏量表评估达81分以上者。

社会局说,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自申请日次月起,市府核发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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