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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团反派遣 政府应带头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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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团结工联等多个工会团体14日上午前往劳委会抗议,反对劳基法修正增定派遣专章是替雇主及政府机构解套,让次级劳工合法化,劳团主张全面禁止派遣,尤其要求政府部门应率先禁用派遣。

劳委会修劳基法,增订派遣专章,14日邀请劳工团体举行第二场沟通会议,因劳团反对派遣专章,有近半数工会团体缺席,而出席的劳工团体则送来反对派遣立法的连署书,并要求将劳团反对立场列入会议纪录,拒绝为劳委会修法背书。

北市产总秘书袁孔琪表示,劳工团体喊了好多年“禁止派遣、我要正职”,但劳委会却拟增订“派遣专章”,让派遣工作合法化,大幅拉低劳动条件,让更广大劳工受苦;他还说,政府机构最应该带头禁用派遣工。

曾是国立美术馆外语导览员的蔡小姐表示,她直到工作好久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被保全公司派遣到美术馆展场工作的导览员,正式职称是保全员,每月月薪约新台币3万3千元,实领约2万5千元,因为有8千元直接由国美馆拨给保全公司。

团结工联会长陈德亮表示,派遣公司不需要付出劳力就能收钱,政府竟还修法让其合法化,使其能合法介入雇主与劳工之间的劳务关系,可谓“合法剥削劳工”。

劳团主张全面禁止派遣,尤其要求政府部门应率先禁用派遣,一旦修法让派遣就地合法,将祸延子孙,强力要求劳基法修正草案不准送出劳委会,否则他们将抗争到底。

劳委会:修法在保障派遣工权益

劳委会对于部分劳工团体主张“禁止劳动派遣,反对劳动派遣法制化”的态度,表示可以理解,但存在已久的劳动派遣的议题,各界有不同看法,应该是可以广为讨论解决的。

劳委会表示,这次修法即将派遣劳工应为劳动派遣事业单位常雇型劳工的主张,落实在法律规范中,最终目的在于保障派遣劳工的劳动权益。

劳基法修正草案尚未定案,劳委会再次强调,推动派遣劳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制工作将会持续进行,并会听取各界意见,以期立法更尽周延,确实达到保障派遣劳工权益与促进就业安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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