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伸张公民权利,化解社会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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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二○一○年八月三日,山东淄博博山,一名歹徒闯入博山区机关小区一幼儿园,砍杀小班的多名幼儿及一名教师,造成四人死亡,十三人受伤。虽然官方媒体对这次屠童案没有进行任何公开报导,但是借助于网络和海外媒体,这一悲惨的消息还是快速传播开来,再次煎熬着国人的神经。今年以来连续的屠童案只是当下社会病态的一个极端的征兆。类似的征兆还有不少,比如湖南永州枪杀法官案件,长沙税务大楼爆炸案,这些接连不断的暴力事件是弥漫在中国社会的戾气的沉闷回响。

如果执政者有心倾听网络上表达的更深层的愤怒,则他们应该感到更加惊恐。面对永州枪杀法官和长沙税务大楼爆炸案,网络上几乎很难见到对死伤者的同情,反而充斥的是对杀人者的叫好声,凶手被看成英雄。从道德的角度去指责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是乏力的,因为这些扭曲的表达背后,其实反映的是无力的普通公众对公权力的厌恶与愤怒,恨屋及乌,以致发泄到那些和体制有些关联但是同样是受害者的身上。

弥漫在中国社会的这种戾气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但是压制性的政治结构,畸形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逼仄的公民权利空间,无疑是最重要的成因。更重要的是,最近这些年来,中共集团不深刻反思目前制度的弊端,不思进取,改革失去动力,社会发展方向开始逆转。政治上集中收权,经济上搞国进民退,在社会上强化控制,在道德上展开“反三俗”运动等等,都是这种病症的表现。这种倒行逆施,使得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之间关系渐趋紧张,冲突频发,这是普遍性社会戾气的制度土壤。

从诸多迹象来看,执政者对这种公众情绪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勇气和智慧来系统性的化解这些潜在的暴力,他们更多的是采取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断扩张的维稳体系就是这种典型的征兆。从机构设置上,维稳体系已经贯穿整个官僚系统,无数无法见光的维稳办隐匿在各个官僚层级中。根据社会科学报的消息,二○○九年全国内保费用5140亿元,已经接近军费开支;二○○九年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高达47.5%。因此有评论认为,为了维持稳定,国内已经陷入某种内战状态。

在如何理解稳定,如何维持稳定缺乏清晰的甄别,维稳机构的运作缺乏透明度,也缺乏问责的情况下,维稳机构很容易异化为一种特殊利益机构,以此来榨取公共资源,目前的维稳泛化就是这种机理的后果:拆迁要维稳,征地要维稳,教育要维稳,奥运要维稳,世博要维稳,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激起维稳体制敏感的神经。其实,很多冲突是正常的经济社会现象,和稳定大局根本不沾边;但是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压力下,在不受约束的财政资源的纵容下,维稳机构客观上成为了纵容恶邪的力量。福建上杭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情,当地政府机构就是以维稳的名义拒绝公布污染信息。因此目前的维稳机制同时也是一个死结,其效果并不是导致稳定,而是庇护邪恶,正义得不到声张,其客观后果是酝酿了更多的不稳定,这个社会的戾气越来越重,暴力行为越来越普遍,就印证了其中的相互关联。社会矛盾加剧导致更多的维稳投入,维稳资源的占用挤压了社会矛盾解决的空间,这种恶性循环是对正常社会生活的最大威胁。

那么如何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呢?其实道理已经被反复陈述,路径也并不复杂,最重要的是决策层是否有能力和智慧启动必要的政治变革,约束公共权力的恶意扩张,给公民权利的伸张提供更多的空间,同时改变目前僵化的维稳思路,撤销维稳机构,让社会冲突和矛盾通过法治,社会规范和道德引导等方式进行解决。化解弥漫性的社会戾气也许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但是漠视公民权利,迷信暴力控制的做法将会不断的把中国社会推向深渊。

──转自《公民》月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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