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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议会胡志强条款 蓝营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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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7日电)台中市议会通过修正市政质询办法,增列各委员会业务质询时得要求市长备询。蓝营今天提复议翻案,引发蓝绿争议,经党团协商,以“市长或副市长列席备询”获共识解套。

市议会上周审议“台中市议会市政质询办法”修正条文,通过“各委员会召集人得请议长通知市长、副市长及各该首长或主办人员列席备询”,这项条文被戏称为“胡志强条款”。

台中市议会今天开议后,国民党籍议员洪嘉鸿提出复议,要求修正增修条文,以免市长公务繁忙无法因应。

这项复议案遭绿营议员激烈反对,认为复议条件不符。民进党籍议员赖佳微、蔡雅玲并主张,要求市长、副市长在业务质询中备询是议会权责,议会没必要自废武功。

民进党团总召陈淑华等人提出,增修条文内容具有很大弹性,市长需了解市政业务,但若公务繁忙,也可视状况请假,若要解读成是绑住胡志强的条款,就太严重了。

蓝绿双方意见僵持不下,经大会决定暂停讨论,进行党团协商。党团协商后,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共识修正为“各委员会召集人得请议长通知市长‘或’副市长及各相关首长或主办人员列席备询”,结束这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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