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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复征空地税 先厘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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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7日电)政府决定恢复课征空地税,建商低调不愿多谈,房仲业者则表示,空地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究竟征收的标准和方法为何?以及如何定义“空地”,才是关键。

行政院核定废止民国74年“暂时停征空地税或照价收买”解释令,地方政府可研商课征高于地价税 2到 5倍的空地税,或进一步实施“照价收买”,以遏阻私人或建商“养地”、炒作地皮。

不愿具名的建商表示,手中的空地只要符合开发规模,没有理由耽误,需要等待才能开发的空地多半是因为整合邻地,或是等待都市计划审核、环境影响评估、建筑执照申请中等因素,并非故意空着养地。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经理苏启荣指出,政府重新课征空地税,主要是不希望地主“养地”坐享土地上涨暴利,能开发就赶快开发。不过分析这项政策,空地税由地方政府开征,地方政府究竟如何开征?还有很多讨论空间。

苏启荣表示,若是在房市需求强烈、供应少的地区,房价会偏高,政府开征空地税有激励开发、增加供应的效果;但若在房市需求并不强烈,或是剩余空屋还多的地区,就得要等政策更明确一点才能进一步考量。

他说,课征空地税的标准、方法究竟为何?空地的定义为何?正在等待行政手续陈核中的土地是否课征空地税等处理原则要更清楚,才能让产业界和消费者知道如何因应。

不过,若纯粹就税额来看,空地税是地价税的 2到5 倍,由于地价税是以公告地价来计算,非以市值计算,苏启荣说,就算课征地价税的 5倍,能否让地主心痛到赶快开发或抛售,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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