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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年节用品不合格 采买年货注意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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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新年将至,各地涌现年货用品采购人潮。为维护民众权益,新北市经济发展局日前至市内全联、家乐福及书局等卖场,针对市售春联、红包袋及各式清洁剂等用品加强标示抽查,共抽查199件商品,其中发现有23件不符规定,不合格率达12%。经发局立刻要求厂商暂停陈列贩售并限期改正,若有逾期仍不改正者,将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经济发展局表示,在不符规定的商品中,红包袋有19件,多数为未标示材质、数量、制造日期;另外,清洁剂则有4件,因未标示材质及厂商资讯而违规。

经济发展局指出,按商品标示法规定,市售一般商品应于本身、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标示商品名称、内容、制造日期、产地及厂商名称、地址、电话等事项,另特定商品如玩具、电器、服饰、鞋类等则依不同标示基准标示,聪明的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特别留意。

经济发展局长江俊霆提醒民众,在购买年节应景商品及岁末大扫除必备之各式清洁用品时,可要留意商品是否有完整商品标示或正确使用方式、注意事项,才能让自己买的安心、用的放心,进而保障自身消费权益。如发现市面上有贩售标示不完整商品时,请立即通报商品标示检举专线( 0800-000-584),以保障自身权益。

经发局也呼吁制造商、进口商、贩售商等相关业者,为维护商场上信誉,提升自身产品价值,更应重视产品标示,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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