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批竞争法让步欠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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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20日讯】【大纪元讯】政府就《竞争条例草案》作出多项修订,提出6大让步。泛民主派议员代表昨日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会面,对政府的修订感失望,要求当局交待会否在工商界的压力下再作让步,又警告如政府再提出修订,将重新考虑是否支持草案。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昨日联同泛民议员代表与苏锦梁会面,不满当局就《竞争条例草案》作出的修订。汤家骅表示,政府公布的6项修订,己达到泛民可以接受的极限,如果政府再提出修订,泛民议员未必会再支持。

政府作出的修订涵盖6个范畴,包括条文清晰度、低额模式、罚款上限、违章通知书、私人诉讼和合并规管。汤家骅指,局方的修订令人忧虑无法阻吓破坏竞争的企业,失去立法原意。

他指出,在“第一行为守则”下把相关的违法罪行划分为“严重违反”及“不严重违反”,后者只予以“告诫通知”而不会作出惩罚,根本没有阻吓作用;而修订中的“低额模式”订为营业额达1亿元的企业,是过于宽松,即使数间企业合谋定价,但只要他们营业额未达1亿元亦可获豁免,失去阻吓作用;另外,在修订中大幅降低罚款上限至本地营业额10%,取代原本草案内国际营业额10%,实际上是放生了“国际大鳄”。

汤家骅表示,泛民原本坚定支持草案,但新公布的修订大大降低了法案的效力,他对此感到意外和失望,会与泛民议员再仔细讨论当局提出的修订内容,并了解市民及企业的看法,再决定是否支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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