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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府捐助财团法人部分薪资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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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7日电)行政院放宽政府捐助财团法人属于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领域专业人员薪资上限,若要超过部会首长薪资,可由主管机关邀外部学者专家,订定薪资基准报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表示,现行“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从业人员薪资处理原则”规定,董事长、经理人薪资原则不超过各主管机关特任首长月支待遇(新台币19万500元)。

但罗致不易或专长特殊者,由主管机关邀集外部学者专家共同审议后,在月薪30万元以下范围内,评定支给;如超过30万元薪资上限,须报行政院同意。

至于专任顾问或研究、技术专业人员薪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主管机关比照简任第14职等政务副首长月支待遇(16万5855元);但属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领域者,由主管机关在不超过各主管机关特任首长待遇范围内(19万500元),评定支给。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长吴泰成表示,为回应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等人连署发起“人才宣言”所提松绑人才薪资限制的建议,行政院放宽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员薪资上限,如要突破中央部会特任首长薪资,可由主管机关参酌相关市场薪资调查水准,邀外部学者专家,共同订定薪资基准,并报行政院核定后实施。

除弹性放宽薪资上限,这次也增订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未达工作目标者,应自下年度起检讨酌减薪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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